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

第一組:課堂討論—垃圾問題

全球環境治理學習單─


第一組

02151242 經延B 郭俊毅
05114105 政二A 邱庭緯
04134005 微生物三 李真儀
05114218 政二B 黃欽子
05114206 政二B 方嘉璟
一、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全球面臨哪些環境問題?


垃圾過量:
二次大戰結束後,人類甫經歷了毀滅性的戰爭,進入了重建期,經歷過戰爭的破壞,人類開始試圖建立起在戰爭前原有的秩序。雖然隨即進入冷戰,另一個恐怖氛圍在全球瀰漫,但也因為冷戰時期的軍備禁賽,科技與之進步,個人電子計算機的普及化,經歷過大蕭條與戰爭後的人類尋求安穩生活,人口成長快速,人類開始進入到另一個時代。

隨著戰爭的重建、科技的逐漸普及,人類開始慢慢地對於自己原先生活的環境開始建設,但也因此產生了許多的廢棄物,如因戰爭而遭受破壞的建築物、軍用器械等等。隨著戰爭結束,生活環境愈趨安穩,也開始有許多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出現,人類開始有了處理不完的廢棄物。

二、各主要全球環境問題的成因是什麼?


生活富足後,人們習慣性去浪費,喜新厭舊的情況產生。華而不實的包裝、購買想要而非需要的商品、商品更新快導致汰換率速度加快(例如手機更新快速,為了追求流行而快速更換手機)
而這也產生了嚴重的垃圾問題,而其中比例最嚴重的就是塑膠垃圾和3c廢棄物,要使塑膠垃圾消失只能選擇焚燒,但焚燒之後產生的有毒物質卻又是另一個問題,可能造成空氣汙染、身體健康等問題。


三、1. 該全球或區域環境問題,有什麼相關的國際法制?
      2.全球主要國家參與該法制的情形如何?


巴塞爾公約:
簽約背景:
1980 年代末期,由於工業化國家環保法規日趨嚴格,導致有害廢棄 物處理成本大幅增加,為求降低處理成本,一些不肖商人便將這些有害廢 棄物運至開發中國家及東歐處置,以致於造成當地許多環境與衛生問題。 有鑒於此,聯合國於 1972 年「人類環境大會」之後成立的聯合國環境規劃理事會(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遂逐步起草了 一份管制有害廢棄物越境運送的國際公約─巴塞爾公約(Basel Convention),並於 1989 年於瑞士召開巴塞爾公約籌備會,經由與會 116 個國家代表接納後,於 1992 年正式生效,希望藉由巴塞爾公約環境無害 化的管理方式,減少或避免有害廢棄物所產生的問題。自1992年簽署迄今年2017年6月,巴塞爾公約之締約會員已陸續增加為186個國家,期間共計召開過十三次締約國大會(Conference of Parties, COP)。


公約目的:
減少有害廢棄物之產生,並避免跨國運送時造成環境污染。
提倡就地處理有害廢棄物,以減少跨國運送。
妥善管理有害廢棄物之跨國運送,防止非法運送行為。
提昇有害廢棄物處理技術,促進無害環境管理之國際共識。


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於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


目的:
共同體環境政策的重點目的是維持、保護和提高環境質量,保護人類健康及合理謹慎地使用自然資源。這項政策的制定是基於預防原則和其他原則,如應采取預防措施、資源方面的環境破壞應優先補救以及制造汙染者應賠償。1997224日,理事會在關於共同體廢棄物管理戰略②的決定中堅持認為,為了減少廢棄物處置量和保護自然資源需要促進廢棄物的恢覆,特別通過再利用、再循環、合成和從廢棄物中獲得能源的方式,並承認在任何特殊情況下所選擇的措施必須考慮到對環境和經濟的影響,但是直到取得科技進步和生物周期分析技術得到進一步發展,再利用和材料回收在作為最佳合乎環境要求的選擇時方可被作為優先考慮的措施。理事會同時也要求委員會盡快制定重點廢棄物流計劃,包括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適當的後續措施。


實際:


為了避免汙染物擴散到再循環材料或廢物流中,有必要對報廢電子電氣設備進行特殊處理。此處理是確保符合共同體環保預定水平的最有效方法。任何從事再循環和處理業務的公司或企業應符合防止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對環境產生負面效應的最低標準。如果可獲得的最佳的處理、回收及再循環技術能確保人類健康和實現高水平的環保,應予以使用。私人家庭電子電氣不將報廢電子電氣設備作為未分類市政廢棄物處置的要求、收集系統以及其在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管理中的作用。設備的使用者應可免費將報廢的電子電氣設備送還回收。


四、
1評估該全球環境問題解決的情況?
2.與其目前遭受的挑戰為何?


全球處理垃圾的方法基本還是選擇焚燒,而緊跟而來的問題就是焚燒垃圾時所產生的有害氣體和污染。


全球至今91億噸的塑膠廢料中,有將近70億噸已經沒有在使用,這當中只有9%被回收再利用、12%被焚燒,可悲的是,在陸地和水中,卻有55億噸在環境中累積。
但焚燒塑膠會產生有毒物質,而焚燒的速度卻趕不上製造塑膠的速度,人們愛用塑膠,但又很快將它拋棄使它們成為垃圾。


全球資源回收比率,減少垃圾量(新聞內容主要讚賞台灣垃圾回收率,稍微提到全球垃圾回收率)


塑膠垃圾無法被自然分解,所以四分之三被掩埋,其餘則散佈在陸地,甚至是海洋湖泊之中


電子廢棄物處理


從上述幾例新聞,可以看出目前人們遭受最大的垃圾問題就是塑膠問題,因為塑膠的使用週期很短,鋼鐵製品人們可能用上十年多,但是塑膠製品,舉例來說提手搖飲塑膠袋,在喝完飲料後無論他乾淨與否,大多都會被我們丟棄。塑膠不可自然分解,要使它消失只能焚燒,而緊跟著的問題就是焚燒時的毒氣,而這部分又在巴塞隆納條約和歐盟報廢電子條例有提到。各國對於垃圾過量的應對大多都在提倡垃圾減量,或是努力回收利用。


五、
1.台灣對該環境議題的國際參與和國內提出解決之道為何?
2. 請貴组評估我國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的成效。
.收集(垃圾強制分類)
   本署自94年起推動垃圾強制分類,規定民眾應先將家戶廢棄物分為資源、廚餘及垃圾三大類,再分別交由清潔隊回收或清除。部分縣市或地區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措施,也有助於垃圾減量及分類回收再利用。
2.處理(焚化廠、掩埋場)
    行政院於73年頒定「都市垃圾處理方案」初期以掩埋為主,中長程以焚化為主政策,由中央補助經費,積極推動地方政府興建垃圾掩埋場或焚化廠,期解決垃圾處理問題。由於垃圾掩埋場用地取得日趨困難,環保署於80年訂定「垃圾處理方案」,明定「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為使垃圾焚化廠之順利興建,於80年6月訂定「臺灣地區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興建計畫」,由環保署在台灣省興建大型焚化廠。我國目前垃圾處理方式以焚化為主,焚化率占待處理垃圾量約95%,全國已興建完成26座可回收電能之大型焚化廠,除了雲林廠及台東廠之外,其餘均已投入運轉。經過焚化後產生之剩餘物質(如飛灰穩定化物或底碴)或不適燃廢棄物,仍須以掩埋做為最終處置。據統計我國垃圾掩埋場共計317處,67處掩埋場尚仍營運使用中,250處屬停用、封閉或復育之掩埋場。
多元化垃圾處理-沼氣發電廠
新聞報導台灣的垃圾回收再利用的比例享譽國際,但實際上我們必須認真思考這樣真的符合現況嗎?所謂的比例是有被登記到能計算的垃圾,但私人違法傾倒在山林,掩埋在河床,或丟入大海,這些都是沒被計算到的垃圾量。但至少可以證明台灣在垃圾處理、回收的政策是有成果的。
此外,最近很熱的議題,垃圾掩埋的土地要不夠了,而焚化爐又有鄰避效應,這些問題最後該怎麼解決仍是未來的一大問題。


參考資料:
巴塞爾公約宣導網站:


台灣環保世界前三你知道嗎?出口資源回收技術會讓我們成為綠能產業領頭羊!https://buzzorange.com/techorange/2017/08/11/taiwan-is-top-environmental-protection/



歐盟環境立法與環境罰


分工表:


02151242 經延B 郭俊毅:上台報告、討論、一三五撰寫、資料
05114105 政二A 邱庭緯:三五撰寫、資料、討論
04134005 微生物三 李真儀:(遲到)
05114218 政二B 黃欽子:討論、二四撰寫、補充統整資料、最後彙整

05114206 政二B 方嘉璟:討論、四撰寫、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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