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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5日 星期五

第十五次大事記

政二A 05114152 王瑄襄

三項具體目標 漁業的「中國方案」能給海洋喘息的機會嗎?

日期:1/3
出處:http://e-info.org.tw/node/209321
作者:陳宣竹
中國農業部提出的海洋捕撈產量「負增長」指標能否為近海捕撈贏得喘息的機會?
大西洋幾內亞比索海域,福遠漁127號船上的一級水手正在清洗捕獲的鯊魚。圖片來源:Liu Yuyang / Greenpeace
大西洋幾內亞比索海域,福遠漁127號船上的一級水手正在清洗捕獲的鯊魚。圖片來源:Liu Yuyang / Greenpeace
2018年12月9日,中國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副局長韓旭在北京表示,中國一方面需要發展漁業來改善人們食物的營養成分、解決食物供給問題,另一方面也需要管理和控制漁業、不讓漁業破壞海洋生態——中國可以在這兩方面為世界提供一個「中國方案」。
漁業過度捕撈已經成為全球最嚴峻的海洋問題之一。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全球90%的魚類資源已經遭到過度捕撈或充分捕撈(fully fished),漁業資源的衰退將對數億依賴海洋為生的人口的糧食和生計帶來威脅。
作為海洋捕撈量佔世界總量18%的全球最大漁業國家,中國也面臨著嚴重的過度捕撈。中國農業部的數據顯示,2016年中國近海捕撈總產量達1328萬噸,遠超過漁業專家建議的800-900萬噸的最大可捕量。
中國近海漁業的發展(1986~2015)。來源:中外對話。
此次韓旭副局長提出的「中國方案」,正是為了應對和緩解持續數十年的過度捕撈,給中國近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系統提供喘息和恢復空間。這個方案提出了三個具體的目標:
  1. 到2020年,將中國的捕撈能力降低15%,其中漁船數量減少2萬艘、漁船馬力削減150萬千瓦;
  2. 減少309萬噸捕撈產量,將捕撈總量控制在1000萬噸以下;
  3. 對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的捕撈行為(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簡稱IUU)採取「零容忍」態度。
中國海洋捕撈船總量為18.7萬艘,包括2600艘左右的遠洋捕撈船。減少2萬艘漁船,意味著削減超過10%的近海漁船數量。而剛剛公佈的《十三五全國遠洋漁業發展規劃》也為遠洋漁船數量設了上限,到2020年不超過3000艘。而「中國方案」中減少的309萬噸捕撈產量,大約相當於日本全國一年的海洋捕撈產量。
這是中國漁業管理歷史上針對海洋捕撈產量和漁船數量所提出的「最硬指標」,如果實際落實,產量的「負增長」除了有利於海洋生態之外,也能為捕撈業帶來「正增長」的經濟效益。儘管中國海洋捕撈產量常年高居全球第一,捕撈總量也保持穩定,然而在「船多魚少」的現狀下,漁船的捕撈效率實際上非常低,近海漁獲更是表現出明顯的「低值化」傾向。
綠色和平2017年發佈的《中國海洋幼雜魚捕撈現狀及對中國可持續漁業發展的啓示》(以下簡稱《報告》)顯示,保守估計,包括各種捕撈類型在內,中國近海漁獲中30%為體型過小、種類太雜而無法食用的「幼雜魚」,每年的總重量接近400萬噸,超過日本一年的海洋捕撈產量。
但如果降低捕撈能力、加強漁業管理,經濟魚類的幼魚就有更大的機率能夠長大、繁殖,不僅市場價值將增加數十甚至上百倍,也更有利於漁業資源狀況的恢復。
中國近海資源的衰退催生了遠洋漁業的快速擴張,因此,如果近海過度捕撈狀況得到改善,也將有助於疏解遠洋漁業產能過剩的問題。中國擁有全球最龐大的遠洋船隊,漁船數量約2600艘。然而,阿根廷軍警擊沈中國漁船和「加拉巴哥鯊魚案」一系列備受國際社會關注的事件顯示,中國遠洋漁業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無論是遵守入漁國當地法律法規的意願還是能力都有待提高,中國遠洋漁業的發展模式也亟待改變。而對IUU捕撈的「零容忍」態度,顯示了中國政府規範有序發展遠洋漁業的意願。
實際上,明確目標之後,更大的挑戰將來自於政府部門能否輔之以更完善的政策法規、更嚴格的執法和監督,來保障目標的順利達成。在這方面,中國的漁業管理部門已經開始了一系列行動,包括調整國內漁船的燃油補貼政策,展開限額捕撈試點工作等。不過,要徹底解決持續幾十年的過度捕撈問題,實踐漁業的健康永續發展,需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
首先,漁業管理需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之上,然而基礎資料的缺乏一直是限制中國漁業管理發展的弱點,因此,優化基礎捕撈數據的統計和收集、加強漁業行業的可追溯性設備、增強資訊公開透明等工作需要持續發展;其次,水產養殖被視為緩解捕撈壓力的解決方案,但中國水產養殖過程中會消耗大量野生漁業資源,飼料需求加劇幼雜魚的過度捕撈,因此,水產養殖行業的永續轉型也需同步進行;最後,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立各項管理措施,將「突擊行動」式執法活動逐步落實為常態化的監管模式,並逐步統一各地方漁業管理的措施和力度,避免地區間的差異為違法行為製造可乘之機。
心得:
在看完這篇報導,對於中國長期以來的過量捕撈漁獲這件事我感到十分震驚,一般來說,在捕魚時,不是都會放走較小、沒什麼利用價值的魚貨,讓他可以長大、繁殖,以追求永續發展嗎?但是中國近海漁獲中30%為體型過小、種類太雜而無法食用的「幼雜魚」,每年的總重量接近400萬噸,超過日本一年的海洋捕撈產量,這些數字真的很可怕。希望在之後,中國真的能有效控管這類的事情發生,能夠減緩生態被破壞的速度。

2018年1月1日 星期一

十四次大事記

政二A 05114152 王瑄襄

人獸衝突不僅在山區! 台北人 其實你也需要和野生動物和平相處

日期:12/29
作者:林睿妤
出處:http://e-info.org.tw/node/209274
人和野生動物的相處出了問題,甚至衝突,只會出現在郊區嗎?其實,在都會區也有藍鵲、台灣獼猴出沒,讓已經習於都市文明的現代人不知如何應對,甚至覺得困擾,希望政府出面「處理」。然而,化解衝突需要更多的理解和溝通,已經有些社區民眾、里長從排斥的態度變歡迎。這是怎麼發生的?本報專訪北市動保處第一線人員,了解人與野生動物之間遇過哪些矛盾、又經過哪些過程,發展出應對的方式。 

都會型環境 挑戰在於調和人與動物互動方式 

「在30、40年前的教科書或觀察記錄,台灣藍鵲出沒在海拔500公尺以上,大概從10年前開始,公園、綠地都見得到。」到了現在,台灣藍鵲是台北市動保處在處理野生動物事務時,常見的主角之一。
台北市動保處產業保育組長林立容說明,台灣藍鵲領域性強,尤其在繁殖期,因為護巢本能,會以翅膀拍擊、驅離可能會接近的人與動物,包括士林、北投、大直、內湖等區,都曾有民眾表達困擾,希望動保處協助處理。
遇到人和野生動物發生衝突的事件,過去常是由村里長向市政府反映,近年則多是民眾直接透過1999市民專線通報。為此,動保處常在台灣藍鵲繁殖期,出動到各地設立告示牌,提醒行人留意,或繞道而行,並在現場宣導,避免人再用激烈手段反擊,反而加劇衝突。

台北市動保處在台灣藍鵲築巢地周圍設立告示牌,提醒行人不可騷擾保育類動物台灣藍鵲。圖片提供:台北市動保處。
台北市動保處在台灣藍鵲築巢地周圍設立告示牌,提醒行人不可騷擾保育類動物台灣藍鵲。圖片提供:台北市動保處。
「台灣藍鵲是『恰北北』的鳥,我們到一個案件地點時,常靠聽鳥聲來觀察,通常台灣藍鵲繁殖地點周遭,都沒有其他的鳥敢靠近。」林立容說明,台灣藍鵲不只趕人,也會驅趕其他鳥種,出發點是為了自己的小孩,並非特意和人作對。要講解動物行為讓民眾理解、甚至同理動物,是最花時間的部分,卻是減少衝突很重要的關鍵,例如,當民眾了解繁殖期過後就不會再遭「攻擊」,通常態度會比較軟化。另外,告知怎麼因應也是重點,如戴帽子或撐傘。
「這幾年透過宣導,民眾慢慢理解這是生物的本能,負面回饋較少,」尤以年長者接受的程度較高。也有社區會在看到藍鵲築巢時主動聯絡,告知「藍鵲來了」,請動保處預防性地設立告示。林立容認為,「也許慢慢演變下去,之後就會出現藍鵲友善社區之類的台北特色,」調和人與野生動物之間的關係,能帶來更多正向結果。

台灣藍鵲重複利用舊巢的機率不高,下一代卻可能同樣在鄰近區域行動。圖片攝於台北市中山區自強公園。圖片提供:台北市動保處。
台灣藍鵲重複利用舊巢的機率不高,下一代卻可能同樣在鄰近區域行動。圖片攝於台北市中山區自強公園。圖片提供:台北市動保處。

另一個關鍵:檢視人的行為是否對動物有不良影響

理解動物本能,是避免人獸衝突的一個很重要的助力,但有時候,更難的是怎麼讓人們尊重野生動物、避免不當行為。林立容指出,人影響到動物的例子仍遇過不少,如攝影愛好者以餵食、撒飼料、播鳥音等手段誘導野鳥靠近,以便拍攝,或甚至以閃光燈、擺佈景、抓鳥等干擾動物原來的生態習性、甚至騷擾動物的行為,勸導幾乎是無效的。
「通訊軟體讓更多拍照的人得以串聯,」林立容說,誘拍發生的場合不在固定地點,通常「只要有人PO出照片,只要那個鳥還在那邊,大概都會持續一陣子,長則甚至一個月,」在台北市誘拍情形以鳥類居多,鳳頭蒼鷹、大冠鷲、極少出沒的黃鸝鳥,都是曾經案例。若動保處接獲通報,就會出面制止,但這類情事防不勝防,只能有賴更多公民認知到這是不當行為。
「說來是有點諷刺,」攝影器材進步,應該是可以讓人們在更遠的地方就能捕捉到好畫面,結果卻還要用誘拍的方式。其實在尊重自然且不干擾生態的狀態下拍出的照片,才是真正的「生態照片」。

不尊重「野生」  帶來更多麻煩

還有一些問題源自人們不曉得要怎麼和野生動物相處,林立容說,都市民眾少有接近野生動物的經驗,多半是在某種「人造的安全距離」,如透過動物園的玻璃觀察野生動物,但在現實中真的遇上野生動物時,常會不知所措,甚至用對待寵物的方式對待牠們。
兩年前,天母甲桂林社區曾傳出台灣獼猴在住宅區停放的車輛玩耍,造成居民困擾,也登上新聞。「當時事件監控了一個月。根據訪談,發現是有少數民眾因為好奇,餵食過猴子;另外,當地有許多新成屋,也有建築工人將吃剩的便當餵給猴群。後來也因為這樣子,設置了誘捕籠,結果真的捕捉到幼猴。」常常民眾遇到野生動物,都會覺得好可愛,或好可憐,想要拿食物給他們吃,獲取野生動物更多的注意或反應,但往往適得其反,像猴子就是很聰明的動物,因此而習得乞食,反而造成更多的困擾。
相較台灣其他人猴衝突很嚴重的地區,如高雄壽山或台東登仙橋,目前在台北處理人與猴之間互動,多屬零星個案,一年大約處理5件以內。

天母古道告示牌。圖片提供:台北市動保處。
一度受報章雜誌青睞、偶有猴群出沒的天母古道,近年來動保處持續在當地透過活動、告示牌宣導用正確方式應對猴子,目前餵食、干擾的狀況僅是少數,但偶爾會遇到遊客拿登山杖比劃,讓猴子誤認為在挑釁,引發衝突。在此生活較久、或是已習慣猴群在此的用路人,通常視猴群為平常,就「擦身而過」;偶來此地的一般遊客則可能看到猴子措手不及,會做出比較強烈的應對行為。圖片提供:台北市動保處。
林立容表示,曾遇過北部民眾到外地旅遊,看到有人在販賣幼猴,出於憐憫,把猴子帶回台北市,交給動保處,甚至有遇過豢養猴子遭檢舉的案例。雖然這是少數個案,但顯示有些民眾在應對野生動物時,仍抱有不當的觀念,「也遇過有民眾質疑,明明是出於善意,為何不能讓他繼續養」,並且不願意透露身分、地點,讓承辦人員無法掌握資訊,進一步處置,「民眾的小小行為,實際上很難一一查證」,若沒有舉報,追蹤案情的機會很小。
「今年6月則有個案例是在行義路住宅區周圍,出現一隻母孤猴,研判是被棄養。」林立容解釋,通常是成年的公猴才會離群,這隻母猴獨自在住宅區流竄,也破壞民眾自家種的蓮霧、木瓜樹,很有可能是已習慣人類。近期也發現從未有猴群出沒的圓山地區,突然出現一隻猴子在寺廟間覓食,從一開始毛皮很漂亮、到後來疑似誤觸電、受傷,研判也是遭棄養,才會對環境警覺性較低,目前仍在查詢猴子行蹤。

要能排解衝突 得讓更多人理解緣由

應對此類事件幾乎都是由民眾通報,接著動保處派員到現場查看、協助處理,林立容表示,這類事件的處理時間普遍都很長,「現場可能會去個4、5次」,有時還可能一無所獲。像是6月行義路的孤猴案例,最後直到10月10號國慶日才在誘捕籠捉到。

擺放在行義路住宅區的誘捕籠,在誘捕期間,不定時需要巡視籠子、更換餌料。圖片提供:台北市動保處。
擺放在行義路住宅區的誘捕籠,在誘捕期間,不定時需要巡視籠子、更換餌料。圖片提供:台北市動保處。
「其實這中間就擺過一次誘捕籠,甚至確認到猴子不怕籠子,已經進去過。準備要進入下一步誘捕工作時,住戶突然通知希望撤除籠子。之後才找到其他住戶願意借用屋頂空間,最後成功誘捕。」林立容說明,比起社區事務,有時候民眾會優先選擇維護自己家園,但不一定會明講,很難確知每個人的心聲。
從過往案例觀察,在多元的社會裡,對於野生動物的議題,民眾意見常常分歧,有些民眾會認為「你們要抓可以,但不要跟我有關係」;也有猶疑來自覺得自己間接「造了某種孽」,有虐待動物的疑慮;也有怕牠們沒東西吃,因此餵食。常常有時候徵詢到民眾願意協助,後來也反悔。在這其中,里長、鄰長的腳色就顯得重要,雖然不一定取得共識,但至少能循各種路徑蒐集意見,提供行政單位了解並嘗試化解。
有些矛盾在互動過程裡,有機會直接排解,像是在處理台灣藍鵲的事件,「有些里長會試著與里民溝通,動物來了是代表社區環境變得更好」,也有里長即使接收到居民抗議,仍堅持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不必趕走牠們。林立容說,台灣藍鵲和用路人的衝突幾乎是每年都會接獲、處理的,有些地區合作習慣了,里長會直接索取告示牌自行張貼;也有過去抗議動保處(為什麼不趕走藍鵲)的社區,開始希望動保處張貼告示,這都是慢慢看到的轉變。
「每個案子都有不同的困難點,而在處理與野生動物的衝突案件中,通報人的心態很重要,」如果通報人非常堅持,因為受到侵害,就希望動物一定要離開,就會比較膠著。「以我們在執行業務的立場,當然是希望盡量讓野生動物還是能保有生存空間。不管我們決定把野生動物移走或不移走,在溝通上都會比較難。何況實務上,我們很少將動物移走。」
「當一種動物離開,就會有其他同種或不同動物會來補空位。」林立容說,總是需要一再和民眾溝通這樣的概念。從經驗中也發現,行政單位必須重視與民眾互動,「官方出現的次數越多,民眾對於你處理的誠意才感受的到,有些民眾還是認為,你有下到鄰里,甚至不一定要把動物帶走,才會覺得你有在關心這個議題。比方說,通報後第一時間有到了現場,不管是通報人或是里長,會認為政府在處理這件事情是重視的。」
只是,每次都有機會這樣處理嗎?林立容說,以業務量來說,處理野生動物與人發生衝突的案件,不一定是所有野保業務中案件量最大的,但相對耗時,也常需要不只一位職員出勤。現行收到通報案件,必須在數日時限內處理,「加班也要把應處理的部分處理完成」,遇到同時入案,只能樽節安排人手分頭到不同現場。

台北市動保處產業保育組長林立容。攝影:林睿妤。
台北市動保處產業保育組長林立容。攝影:林睿妤。
林立容坦言,要能避免業務超出負荷,「以現在政府的立場,爭取人員是不簡單的事」,那麼工作是否有機會簡化?恐怕也難,「假設有更多人,其實可以想更多保育上能做的事」,目前以民眾的通報、申請案為優先,再加上其餘野保業務,包括查緝、相關活動辦理,已經佔滿所有工作時間。
這是否也反映出,人們與野生動物相處時,遇到衝突、排解的需求其實很大?林立容認為,以排解人獸衝突的案件經驗,很難說是不是衝突真的變多了,更有可能是願意通報的人多了,「以往遇到干擾人的野生動物如入侵民宅的蛇或偷吃雞鴨的石虎或鳳頭蒼鷹,民眾甚至可能會自行『修理牠們一頓』,但當他們知道我們在意這件事,當他們願意提出來,我們才有辦法合作,可能就會漸漸改變民眾的觀念--原來面對野生動物一些造成人類生活困擾的行為,還可以選擇不一樣的做法。」要讓人類和野生動物能一起共存在相同空間,以現行經驗,溝通是最不可或缺的一環。
心得:
在保育工作中,溝通真的很重要,以往大家都覺得,農夫稻作被動物吃掉就是動物不對,但現在也會漸漸開始想到是否是人類的問題,並會通報相關單位,尋求協助,我覺得這是很好的現象,代表大家開始重視人和動物之間的關係了。

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

第十三次大事記

政二A 05114152 王瑄襄

農委會引法條重申:農舍興建不應偏離農業生產!

作者:廖靜蕙
出處:http://e-info.org.tw/node/209166
日期:12/22
宜蘭縣政府繼19日預告「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也於明(23)日舉辦說明會。由於草案中,多項規定都與農舍農用相左,外界解讀為農地開放豪宅解套。對此,農委會召開記者會重申,農地可以蓋農舍是特許,只有農民可以申請,興建基本條件是「一定不能影響農業生產環境」。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說明農舍農用政策。攝影:廖靜蕙
農地價格居高不下,平均每公頃1500萬,甚至有些縣市,每公頃高達3500萬、甚至9000萬,台灣農地價格居全球之冠,實際務農者無地可耕、農地破碎化,已成台灣農業發展的障礙。「當農業無法發展時,何來農民?如果沒有農民,農民哪來農舍?」因此,當地方政府試圖為農舍、農業設施以自治法解套,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逐一指出不合法之處。
根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第2項,為確保農舍興建符合農業使用,並且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申請人有義務檢附經營計畫書,而且是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格式,內容包括載明該筆農業用地農業經營現況、農業用地整體配置及其他事項,並送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
再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33條第1項,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應依原核定之計畫內容使用,不得作為住宅、工廠或其他非農業使用。陳吉仲解釋,農業設施係為專供農業生產有必要者始得設置,並不得影響農業產銷。
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9條規定,供農業生產使用部分之農業經營用地應為完整區塊,且面積不得低於該農業用地面積90%;而農舍之附屬設施應一併計入10%農舍用地面積配置。陳吉仲說,這項法條更重要的精神是維持90%完整地農地,所以農舍用地理所當然要臨側臨路配置;若未臨路臨側,不只是違法行政規定,而是《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而農業設施是為了農業生產使用,包括產銷,農糧作物、農林漁牧,不得做為工廠。農民特許作為住宅,農業設施是為了農業生產之用,兩者目的、法源皆不同,
「合併申請如何審查?是為了居住還是為了生產的目的而申請農業設施?如果地方政府引用條文准予合併申請,這和原來的立法宗旨是不一致的。」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2項規定「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陳吉仲表示,地方政府所訂之自治規則與「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及「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相牴觸,依法應無效。
心得:
我覺得農舍問題一直都是我們應該要好好關注的議題,但是大家好像都是在新聞有報導才會注意,農民辛苦耕作,但是總有一群人會藉由打壓農民來炒地皮、興建與農業活動不相關的農舍,希望之後的法律規範可以更加齊全。

2017年12月18日 星期一

有話好說 空汙防治

一、台灣2017年以來的空汙問題來源為何?
台灣空汙問題的來源,其實是因時間的不同而會有不一樣的來源。一般我們會認為來源的最大宗是中國,
但事實上,台灣本島內部佔了三分之二,而外部影響只佔了三分之一。

二、其汙染來源的科學證明為?
從環保署的AQI可看出,台北萬里與屏東潮州做比較以及過季間的研究等。

2017年12月17日 星期日

第十二次大事記

政二A 05114152 王瑄襄

環團催提出減煤電明確規劃 更該納入節能、抑制用電

日期:12/15
作者:賴溫狠
出處:http://e-info.org.tw/node/209041
週末反空污遊行就要上陣,民間團體要求政府提出明確的燃煤電廠退場規劃,15日立委陳曼麗、吳焜裕、蘇治芬等,為此舉行公聽會。
面對2025年煤電佔比,要從現在的45%降至30%的目標,台電提出了從今年到2025年的新增與除役機組規劃,並強調,在以大幅增加燃氣作為暫時性的供電安全保障之外,未來還是會以綠能作為主要的電力來源。但環團要求繼續排出2025年之後老舊燃煤機組的退場規劃,並提醒,「節能」也應該要是減碳的一部份,從改善用電大戶來抑制電力需求的成長,是直接減少發電量、排放量。
目前台灣的溫室氣體排放,電業排放了116.39百萬公噸的二氧化碳,貢獻了50.85%,其中更有62.8%來自燃煤發電,排碳的同時更排出PM2.5、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空污物,近年引發民眾關注。台大公衛學院院長詹長權指出,改善燃煤電廠,同時減碳也能減空污,這是台電、中油的「由黑轉綠」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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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立委陳曼麗、吳焜裕、蘇治芬等舉行公聽會。賴品瑀攝。
雖然政府能源政策已經定調2025年要將燃煤降至30%、再生提高到20%,其他的50%就交給天然氣。對於減煤要怎麼做到,近期環團不斷要求政府明確提出燃煤電廠的退場規劃與機制,認為說清楚這些,才能證明減煤的目標有可能達成。
能源辦公室副執秘林子倫表示,雖然目前逐步淘汰燃煤發電已是世界趨勢,不過,要全面脫煤可能需要1、20年甚至更久的時間,因為還有很多基礎設施都還需要到位。
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則表示,目前的再生能源,主要都還是大水力,需要快速提升佔比。雖然目前正在大規模的興建燃氣電廠,但是若是集中在一種來源上,其實是面對著能源安全問題,尤其目前台灣儲氣目前只能有九天的量,更是身處獨立電網,未來還是應該以多元、自產的再生能源為主。
除了要求政府提出更明確、可行的燃煤電廠退場規劃,環團如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色和平等,指出目前的能源政策只排到2025年,但減煤機制應該繼續往後排下去,對老舊燃煤機組的未來提出明確規劃。
綠盟研究員吳澄澄更指出,台電目前還在準備燃煤的深澳電廠,但按照期程,上路時已經是2025年以後,明顯不符能源規劃。綠色和平專案主任蔡佩芸更要求,應該把2020年的燃煤發電裝置容量就訂為上限,未來不能再新增燃煤電廠,也表態反對深澳電廠的興建。

減碳路徑缺節能 仍估用電需求不斷成長

地球公民基金會蔡卉荀更指出,目前的減碳路徑上,都沒有把節能納入目標,且仍是預估用電成長將不斷提高。
蔡卉荀指出,目前政府一邊談減煤,卻一邊還是讓高耗能高污染繼續擴張,例如環團認為不應該繼續的中油新四輕計畫,而台積電、華邦電等高科技產業也還是高耗水用電,雖然環團不是全面反對他們設廠,但應該要求他們負起企業責任。
蔡卉荀更提醒,即便是綠能,也可能有衝擊環境的問題,例如天然氣需要的中油第三接收站衝擊藻礁、興達天然氣電廠衝擊永安濕地,離岸風電也與鳥類、白海豚、漁業衝突,太陽能也影響了埤塘、農地等。更顯得減煤除了發展綠能,也應該從節能下手,抑制不斷提高的電力需求。「節能也是減煤的一部份!」立委蘇治芬表示認同環團的意見,認為節能、儲能技術,也應該提出路徑與時間表。
能源局表示,一個月內就將公布最新版的「全國長期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規劃」,並公開燃煤發電資訊,作為源頭減量與末端管制的依據。

2017年12月8日 星期五

第十一次大事記

政二A 05114152 王瑄襄

燃氣急上場 取代燃煤61億度供電缺口 經部:盼空污法增彈性

日期:12/7
作者:陳文姿
出處:http://e-info.org.tw/node/208896
空污問題嚴重,台中火力發電廠與高雄興達電廠燃煤量紛紛被刪減,經濟部估計用電缺口達61億度。台電將以燃氣機組取代,預計需80萬噸天然氣。但因燃氣機組都有環保空污總量,運轉時數受到限制。台電董事長楊偉甫憂心表示,空污法規急待鬆綁,否則天然氣到位,燃氣電廠也無法運轉。
經濟部能源局盼空污法能對「特殊、緊急、必要」的情況增加彈性空間。環保署則表示,目前已經放寬空品不良時的燃氣機組調度規定,對供電緊澀的情況是否也要放寬,還需進一步協商。
2016年秋冬季中部空污嚴重。圖片來源:Angela Chang
2016年秋冬季中部空污嚴重。圖片來源:Angela Chang

80萬噸天然氣補用電缺口  燃氣機組恐無法全力配合

台中火力發電廠11月底生煤許可總量遭刪500萬噸,預計影響年發電量45億度。高雄興達電廠也被減少二成燃煤用量,原本估計減少發電量4億度。今(7)日經濟部政務次長龔明鑫到立院經濟委員會報告時,上修興達電廠影響發電至16億度,加上中火的45億度,總計用電缺口達61億度。
台電表示將以燃氣機組發電補上電力缺口,估計須增加80萬噸天然氣。楊偉甫表示,他不擔心天然氣供應貨源,輸送跟儲存才是最大挑戰。如果天候不佳,天然氣進口,安全存量可能少於七天,屆時可能會影響供電。
燃煤電廠有用煤量限制,燃氣電廠也有空污排放限制,只要運轉時數到達上限,就不能發電。楊偉甫表示,如果空污法沒有放寬,就算80萬噸天然氣供應到位,燃氣發電廠還是不能運轉。

經濟部:應付緊急狀況 盼增加燃氣電廠運轉彈性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表示,經濟部已跟環保署討論增加彈性空間的可能性。李君禮表示,安全存量愈低,穩定供電的風險就會增加。希望環保署能在「特殊、緊急、必要」的狀況下增加彈性。
李君禮舉例,在馬上就要限電、工廠發生罷工、或重大管線破管等類似的特殊狀況,希望可增加燃氣機組發電的彈性。經濟部尊重環保法規定下的發電限制,但沒有彈性的話,風險就會增加。

環保署:已放寬部分彈性  供電緊澀還須協商  

環保署空保處副處長謝炳輝解釋,目前燃氣電廠的運轉時數上受到兩個法規的限制,一是環評法,這是電廠在環評審查時所承諾的空污總量限制;另一是空污法所規定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限制。
環保署表示,去年已經通過空污法修正。在空氣品質不良的狀況下,燃煤電廠降載後,可增加燃氣電廠調度,不受空污法處罰。但環評限制仍須由電廠提出環差才能放寬。
環保署說,經濟部已反映希望針對供電緊澀的情況也能放寬空污法的相關限制,這部分還在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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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政務次長龔明鑫(右)與台電董座楊偉甫(右二)針對能源轉型過程與缺電問題回覆立委質詢。攝影:陳文姿

2017年11月27日 星期一

第十次大事記

政二A 05114152 王瑄襄

彰化航道外七離岸風場過關 環團憂蝙蝠面臨三成死亡威脅

作者:賴溫狠
出處:http://e-info.org.tw/node/208687
日期:11/27
環署27日通過離岸風機「大彰化」四案、「海鼎」三案的環評初審。今次審完彰化外海所有風機案,不但航道外的九案皆通過初審,航道內外的合計14個風場總計16案中,除了「彰濱外海」已經撤案、福海退回小組重審,其他都已經取得初審過關。彰化外海有全台最多的風場,未來將是離岸風電的重鎮。
除了個案的環評承諾外,小組也對經濟部能源局提出幾項共通性的建議,包括這些案子將來建立第三方監測與觀測機制;對不只漁會的海洋資源永續利用公共利害關係者後續溝通、與提出權益補償;明年3月的春季鳥類調查完成後,需共同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並送審,並藉此再次確認風機之間留給鳥類的飛行廊道位置。
另外,關於目前國內對水下文資考古、蝙蝠遷徙研究等,也將藉著風場開發而受到重視。今次審查,也是第一次討論起,蝙蝠有可能面臨風機撞擊危機,環團指出有國際的研究論文顯示,蝙蝠遇上風機,可能最高有三成的死亡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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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27日通過離岸風機「大彰化」4案、「海鼎」3案的環評初審,賴品瑀攝。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補充,在進入大會確認以前,將會就工程噪音做出統一的規範,例如施工時間可能訂在日落前兩小時不再展開新工程、噪音限值可能訂在SEL160dB,並打算對曾發現母子對鯨豚等生態更敏感的地段,提出更嚴格的限值,也有可能再要求這些風場再退縮。這些都還將由環署進行內部討論,並在大會時修正,之前陸續通過初審時每個個案並不統一的環評承諾。

航道外七案過關 環團憂生態調查不完整 

大彰化開發者為從丹能改組的「沃旭能源」、海鼎則是上緯所送件,由於兩者條件類似,得到的意見也相當類似。小組要求補充包括施工噪音、補充東西向鳥類遷徙資料、鳥類撞擊分析與對策、漁業資源背景調查資料、減碳效應評估、風機因災害發生傾斜等影響時的緊急處理、施工時柴油引擎空污排放抵減等。環委劉昌益更要求若有水下文資目標物出現卻無法確認時,業者應該調整風機設置。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則指出,在國際學術論文中看到風機與蝙蝠撞擊的資料,提醒最嚴重可能造成三成左右的傷亡。施月英表示,他本人與蝙蝠學會,都發現在陸域風機周遭,遭撞擊而死亡的蝙蝠屍體甚至比鳥更多,且他也聽聞漁民表示,曾在外海目擊蝙蝠飛行,都顯示蝙蝠可能有面臨撞擊風機的危險。
雖然目前台灣還沒有學者進行相關調查,也沒有相關的資料,但施月英仍提醒注意這個問題。雖然無法要求個案的業者調查,不過小組要求能源局將來應負責相關的調查。
施月英表示,不管是白海豚對噪音的容忍能力,或是蝙蝠、鼠海豚、以及石首魚的生態、行為與棲地範圍,其實目前的調查都仍不夠完整,甚至國外也有鯊魚因為電磁波干擾,而去咬電纜的案例發生。又例如風機運轉時的低頻噪音將如何擾動西部海岸的生態環境,業者留下的鳥類飛行廊道適合真是鳥類需要的,都還沒經過完整的調查與驗證,卻要一口氣開發彰化那麼多風場,這都是讓環團很不放心的部分。

離岸風機審查進入尾聲 剩四案補正中 

西海岸的離岸風機案,目前僅剩下桃新、台海桃園WIN、新北離岸與福海還在審查。台海桃園WIN與新北離岸都面臨與航道規劃衝突的局面而案情不樂觀;桃新則因可能衝擊石滬、牽罟等當地獨特的漁業文化,還在補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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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曾進入環評審查的離岸風機案列表與位置圖,彰化為最大宗。翻設環署資料。
在彰化外海的風機部分,航道外有編號11到19總共九個風場,分別由大彰化、海鼎、海龍三家業者送審,因為位置相鄰環署以併案、同日審查的方式處理,並陸續通過初審。
航道內則有26到29號風場屬潛力場址,陸續在業者自行退縮避開白海豚棲地後過關,其中27、28風場,更同時有本土力麗集團、台汽電公司聯手,及外資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看上,在10月中同日雙雙過關,取得能源局甄選資格。
另有非屬潛力場址的彰化外海風機案,西島、福海一期、離岸一期都已通過。德商達德的「彰濱外海」案選上彰濱工業區外海,卻面臨全區落在白海豚棲地的局面,因此在七月底就已自行撤案。福海雖屬第一階段風電「示範獎勵」業者,兩支示範風機也已經運轉,但二期卻面臨衝擊白海豚棲地,一度遭小組建議打入二階環評,不過在業者主動退縮範圍後,目前重回小組審查。

2017年11月24日 星期五

第九次大事記

政二A 05114152 王瑄襄

為碳足跡計算打基礎 食藥署建置20項食品碳排放係數

日期:11/24
作者:陳文姿
出處:http://e-info.org.tw/node/208652
食藥署24日頒感謝狀給接受輔導建置產品碳足跡的業者。碳足跡的產品仍不普遍,廠商期盼政府多加宣傳,讓廠商的努力更有動力。
食藥署推動本土性加工食品碳排放係數資料,自2013年起已輔導15家業者,建置20項食品碳排放係數。產品涵蓋大豆油、番茄醬、麵粉、味增、豬油、優酪乳等,這些資料可供下游廠商進一步建置產品完整的碳足跡,業者也可從中藉此分析原物料與製程並減少碳排。

37項原物料碳排放係數優先建置 為下游食品打基礎

近年消費者環境意識提升,不僅注意食品安全,也注意食品從原物料、製造、運輸、消費者、廢棄物會排出多少二氧化碳。環保署從2010年開始推出碳標籤,讓消費者從產品包裝就知道完整的碳足跡有多少。
不過,對於原物料來源很多樣的食品業者而言,不知道個別原物料的碳排放係數,就很難計算完整的碳足跡。為此,食藥署分析經常使用的食品原料,短期目標優先建置37項食品碳排放係數。從2013年至今已完成20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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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優先規劃的37項食品碳排放係數建置名單。圖片來源:台灣環境管理協會
統一集團旗下的統清公司今年完成精製豬油跟精製牛油碳排放係數建置。統清公司食安部經理李泰興表示,這兩項產品未直接供給消費者,都是供應給廠商。國內精製豬油跟牛油供應商商很少,如果統清不做,下游廠商就很難計算出碳足跡。為盡社會責任,因此加入此項計畫。
味全食品公司曾經建置過豆漿碳足跡,今年再加入優酪乳的碳排放系數。生產處處長歐慶隆表示,台灣冬季對鮮乳的需求較低,公司以噴霧乾燥設備將過剩的生乳轉為全脂乳粉,就可以減少奶粉進口,減少碳足跡。
優酪乳雖是原料,也可直接對消費者銷售。歐慶隆解釋,碳排放係數只計算原物料與製造二個部分,只要再加上後續的運輸、消費者、廢棄物碳排放,就是完整的產品碳足跡,可以向環保署申請碳標籤。公司正評估進一步申請碳標籤。
食藥署輔導業者中,五家業者、七件產品已透過此計畫進而取得產品取得碳標籤,就是消費者在市面上見到的「碳腳丫」標籤。



照片提供:環保署
台灣碳標籤意涵。圖片來源:台灣環境管理協會。

廠商減少碳排 盼社會重視

福壽實業是從花生油起家,已建置柴魚花、花生油、芝麻油的碳排放係數。福壽實業食品研究處副理蔡愷鴻指出,在建置過程中,公司重新檢視原料採購跟製程,決定將老舊的工廠照明更換成LED,以減少耗電。
福壽實業也進一步檢討減碳的做法。蔡愷鴻列舉幾項:柴魚花原料冷藏在負四度以下,如果冷藏設在零度會不會有問題?日本芝麻油大都以塑膠瓶包裝,是否可能跟進?會不會導致塑化劑溶出?
蔡愷鴻提醒,食品業製程減少碳排必須考慮食品安全跟危害控管,但多花一點成本是可以兼顧的。李泰興也表示,食安是首要優先,企業不能為了更便宜的原物料就任意更換供應商。
蔡愷鴻也提醒,政府應多家宣傳碳足跡的意義,廠商配合也會比較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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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24日頒感謝狀給接受輔導建置產品碳足跡的業者。攝影:陳文姿

心得:
碳足跡資訊對於環境的幫助我覺得是非常有用的,雖然碳足跡的計算對於一般消費者來說有點麻煩,但是如果大家都能夠對於碳足跡保持一定的關心,那麼這個計算碳排放的方法我覺得勢必能夠對於地球畫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