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 星期五

第五週大事記 政三B 黃彥誠 04114252

系級:政三B
姓名:黃彥誠
學號:04114252

為投資鬆綁優良農地?國發會建議,台糖土地開發10公頃才需環評

時間:2017.10.12
出處:上下游
連結: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01413/

內文:

台糖土地環評門檻怎麼訂?環保署預告修正環評法子法規劃,台糖土地若開發面積達1公頃以上就須進行環評程序;針對此環評門檻,國發會日前卻以「台灣面臨產業轉型契機,法規鬆綁是重要基礎工作」為由,建議將「1公頃」門檻調整為「10公頃」。雖然目前環評門檻如何訂仍未有結論,但農委會、環保署均表示,「希望保護優良農地。」態度明確,但至於要怎麼做?仍考驗著兩機關的智慧。

環保署:台糖農地開發一公頃以上需環評,國發會:太嚴格

自環保署今年預告修正環評法子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以來,「台糖土地開發環評門檻」條款備受討論。按環署五月預告的修正草案,明列「……因考量台糖公司釋出之土地性質各有不同,非均屬優良農地,增訂但書規定在一定規模以下,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定非屬優良農地且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者,可免實施環評。 」

而草案所指的「一定規模」,環保署綜合計劃處處長劉宗勇表示,照該子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劃,工廠及園區位於特農區之農業用地,經變更使用,且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就須做環評;而台糖土地開發面積若在1公頃以下,經農委會同意,得免環評。

但國發會卻認為環評門檻規定太嚴格,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日前在「加速投資台灣」會議中就建議將「1公頃」門檻調整為「10公頃」。環保署原本預計於年底前完成草案研商、公告、修正,國發會此話一出,草案門檻是否會隨之調整?又要如何避免台糖農業經營用地流失、轉為非農業經營用地?

環保署認定修正要點中,原規定台糖土地一公頃以下免環評,超過一公頃即需環評

台糖農地面積約44千公頃,其中26千公頃為「優良農地」

截至201612月台糖統計,台糖國內土地面積約為50,115公頃,其中88%為「非都市土地」,約為44,406公頃,都市土地僅5,709公頃。而這五萬餘公頃台糖土地目前使用情況為何?該統計資料顯示,目前七成四的台糖地為農業經營用地,約為37,258公頃,非農業經營用地則為12,857公頃;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更表示,據了解,台糖農地名冊中,約有26,000餘公頃優良農地。

台糖:用地轉移需經農委會同意

目前台糖土地環評門檻要如何訂?仍未有定論。但未來,環保署、台糖,甚至農地主管機關農委會要如何避免台糖優良農地被蠶食鯨吞、轉為非農業經營用地,而能落實農地農用?

台糖公司土地利用組郭姓組長表示,原則上,台糖雖為土地所有權人,但若土地釋出給潛在投資人,承租人要如何使用,還是要看法令規定,該做環評就要做環評。

郭也指出,即使台糖「農業經營用地」得轉為「非農業經營用地」,「但還是要經過農委會同意。」

農委會:希望保護優良農地

而農委會身為農地主管機關,但環評主管機關為環保署,農委會在此事上如何著力?又要如何避免優良農地流失?農委會是否有明確計畫,要求台糖至少要有多少土地必須為農用?蔡表示,不管環署法規怎麼修,也無論是在區域計畫法系、亦或是環評法系,「內心的標準都是希望把兩萬六千多公頃優良農地保護下來。」

雖蔡昇甫僅能強調,站在農委會立場,絕對希望把兩萬六千多公頃優良農地保護下來,「但這是一個態度、價值觀,很確定。」並表示,只要是優良農地,都該進入環評嚴謹看待。

蔡也表示,除了上述兩萬六千餘公頃優良農地外,台糖也有幾處都市土地、都市旁小面積土地,「這些土地要如何使用,就是個案處理。」

環保署:一個月內完成台糖土地利用現況盤點

「保護農地是我們的本意。」被問及國發會建議是否可能影響年底環評法子法草案修整方向、門檻條件?劉宗勇再三如此強調。

劉再進一步表示,環署預計在這一個月內盤點完成台糖土地利用現況,再來判斷後續是否需要調整法規內容。

心得感想: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與行政院長賴清德,皆於9/8就任目前職位,外界多認為賴清德就任行政院長一職是為了救經濟,他也說過「內閣以穩健為原則,主軸拚經濟。」因此,國發會主委會有這樣的想法並不意外,但開發台糖土地並非不可,若能有效利用閒置的土地,對於整體經濟發展而言,無非是一大助益,但在操作上應該更加細緻。


  首先,一次將標準放寬10倍,我認為會有過度鬆綁的風險;其次在「非都市土地」中的44千公頃中,有26千公頃為「優良農地」,這個部分可否多加考量,進行不同的程度放寬或是增加其他限制,否則即便10公頃的優良農地要開發,可能也能免於環評。這個議題牽涉到跨部會的溝通,需要台糖、農委會、環保署三者彼此溝通,以各部會的立場從中尋求解套,尤其是農委會及環保署,作為改制後的首要影響機關,應當更注意此政策的研擬。

第三次大事記

政二A 劉醇陽 05114145
挪威研究生遠赴蘭嶼 發掘環境汙染問題
時間:2017/10/11
出處:原住民新聞台
新聞內容
現在到蘭嶼,路邊的空地和港口會發現利用廢棄玻璃瓶、輪胎、生鏽的鐵桶做成的裝置藝術。這些是挪威「卑爾根建築學院」18名研究生,上個月到蘭嶼,和蘭嶼中學學生合作,進行為期1個月的環境研究。他們發現認為,當地人逐漸忽視核廢料和垃圾問題,於是用垃圾廢棄物製作各種裝置藝術,而且還在堤防塗鴉呈現,希望再度喚起大家來關心蘭嶼環境被汙染的問題。
(華裔挪威研究生 林璐:mivatvatek do 研究所,也看到當地有一些本地人,已經對這個(核廢)問題,不再關心了。)
蘭嶼垃圾清除要送回台東處理,費時又費工,尤其是島上寶特瓶廢棄物數量驚人,還要壓成像磚頭一樣才能送走,挪威的研究生還發現,蘭嶼的海漂垃圾特別嚴重。
(挪威研究生 薇若妮卡:mivatvatek do 研究所,特別是在蘭嶼發現,有其他地區的垃圾被海漂過來。)
挪威來的18名研究生,已經陸續要離開台灣,有研究生還特地帶一塊寶特瓶磚要到台北展示,呼籲大家少帶寶特瓶飲料到蘭嶼。

心得:這則新聞讓我第一次知道原來蘭嶼除了核廢料以外,還有這麼嚴重的垃圾問題。蘭嶼島內沒有自己的垃圾處理場,所以當地居民加上觀光客製造的龐大垃圾都要運送到台東進行處理,這樣不但麻煩,也需要另外支付昂貴的運費。但慶幸的是,近年開始有志發性組成的團隊將垃圾回收利用,打造寶特瓶屋、寶特瓶船等裝置藝術。之前在其他文章看到一句話很讓我印象深刻我們雖然不是隨意丟垃圾的那一群,但也一定有使用過。」所以沒人應該置身事外,雖然身處便利的都市也應該多加注意,不要覺得沒影響到自己就無感。

第三次大事記

全台瘋露營 82處位於水保特定區、土石流潛勢溪流

全台瘋露營,根據農委會水保局盤點,全台約1500處露營區;立委則指出,從網站可查詢到的1700多處露營區中,不到千分之一「合法」。由於缺乏專法,只能依據土地管理、水質水量、建築等法規管理開罰。農委會水保局指出,全台共82處露營區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及特定水保區,卻只能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開罰6~30萬不等,以及後續列管和抽查。
立委邱議瑩針對露營區亂象,質詢農委會主委林聰賢。照片來源:立法院議事轉播IVOD系統。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今(12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時,拿出尖石鄉山坡地圖片顯示,山坡地一片裸露,幾乎全都為了開發露營區。
邱議瑩表示,露營區多集中新竹、苗栗山區,沒有一處符合相關法令;南投山區300多個,只有3處合法,宜蘭74處、5處合法。而交通部觀光局引入香港、新加坡遊客來台露營參一腳,不啻鼓勵開墾速度。但觀光局只負責行銷,不負土地管理責任。他質疑,農委會如何解決這些濫墾山坡地的露營區?
現行法令山坡地地目編定大多為農牧用地、林業用地及國土保安用地,其中只有農牧用地一部分遊憩用地可開發為露營區,其他絕大多數土地若未經過使用地、容許使用以及分區變更,是不能用於露營地開發。
邱議瑩期待農委會能有專法管理。林聰賢回覆,山坡地濫墾行為,會要求地方政府從嚴管理、中央跨部會合作納管;露營區管理,已提出草案研議中。
邱議瑩表示,露營區多集中新竹、苗栗山區,沒有一處符合相關法令。資料照片來源:新竹縣政府。
至於媒體報導,幾座高山農場,砍樹種植高冷蔬菜,山區充滿雞屎味。邱議瑩質疑,高山種植高冷蔬菜,水土保持會不會有問題、符不符合水保法、能不能這麼做。林聰賢表示,不會繼續擴散,將採取減緩成長,透過農村再生精神就會輔導這些區域轉型。
水土保持局局長李鎮洋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行政院去(2016)年11月由政務委員召開會議,試圖找出露營區主管機關,會議決定由觀光局負責活動的輔導、推廣及管理,涉及土地就是各目的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辦理,例如,山坡地開發要依據《水土保持法》、涉及非都市土地要依據《區域計畫法》,興建廁所或餐廳、盥洗設備,這類建築則要符合建築法規。
水保局監測管理組組長陳重光表示,月底前將依水保法第12條,清查58處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24處位於特定水保區的露營區,涵蓋縣市包括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一旦違法,可由縣市政府依同法第33條處以6~30萬不等金額。至於懲處能不能收到杜絕濫墾的效果,端看地方政府制訂的裁罰基準,包括可不可以連續處罰等。
心得:露營是近年興起的熱門運動之一,但相關法規的不完善或是罰則過輕,造成山林受到嚴重破壞,露營的本意包含走入自然去戶外親近自然環境,既然走出了居家與都市,更應該同時了解自然保育與水土保持的重要性,露營區的設置卻破壞了許多生態環境,那也不適提倡露營的本意,所以我希望政府能夠有更完善的法規甚至有更高的罰則來保護我們的生態環境。

政二A 洪郡澤 05114156
時間:2017.10.6
出處:環境資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