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 星期五

第十三次大事記

政二B 05114249 黃崇恩

潘振康:台灣家戶廚餘六成進焚化爐 日本靠家戶處理提升再利用率

時間:2017/12/21
出處:環境資訊中心
筆者:林昕慧

行政院從 2001年開始,以輔助形式推行「生廚餘堆肥,熟廚餘養豬」的家戶廚餘再利用方針。暫且不深究再利用的現況,台灣民眾每年產出約 195萬公噸的廚餘,約佔廢棄物總量的 27.5%;而實際取樣推估,被納入環保署回收計劃中的廚餘僅其中約 72萬公噸,或佔廚餘總量的 36.9%,回收成效並不盡理想。
進一步探究廚餘的去向。 2014年,就有近 120萬公噸,或佔總量 61.50%的廚餘被送入焚化爐焚毀;約52萬公噸,或佔總量 26.37%的廚餘被用作豬隻飼料;而被作堆肥用的廚餘,僅佔廚餘總量的 10.47%,或約 21萬公噸。由此可見,全台被實際投入再利用的廚餘數量其實僅冰山一角。
台灣家戶廚餘回收與再利用現況示意圖。圖片來源:潘振康。
有別於一般廢棄物,廚餘的含水量高達 76%,極易發酵酸臭且不易完全燃燒。運送含水量高的廚餘,除了會產生高額的運送成本,同時存在著廚餘水在運送過程中外漏引發二次汙染的風險,故大部分會被納入一般廢棄物送往地方焚化爐焚毀。而焚毀廚餘,除了會加劇焚化設備所需的燃料消耗,期間還會產生有毒氣體,甚至會大幅縮減焚化設施的使用年限。
加上各縣市人口分佈情況以及產業發展重點有著顯著的差異,連帶各地對家戶廚餘的供需狀況也大不相同,家戶廚餘大多由產源縣市自行處理,沒有送到其他縣市處理就會使得養殖業發展蓬勃的縣市面對廚餘供不應求,卻無法從廚餘過剩的鄰近縣市進行調度的窘境出現,進而導致大量有機廢棄物無法重新再投入糧食生產。
概括而言,現行再利用方案效果不彰的關鍵,在於流程中降低廚餘含水量的處理環節被安插在不合適的地方。就環保署現有的再利用流程而言,家戶廚餘會先依據再利用方式被集中送往相應的場所,再視需要投放吸水性強的副資材降低含水量或行加熱稀釋水份。
台灣家戶廚餘主要再利用方式流程。圖片來源:潘振康。
「先分配,再調整」的作法,確實能夠降低設置處理器材以及規劃合適場所所需要投注的資源,然而考量到家戶廚餘在常溫下僅 2天就會開始酸臭,在炎熱潮濕的夏天更是無法隔天處理的特性,將降低含水量的工作流程設定在清運環節後未必合適:
  1. 為免受廚餘酸臭的影響,需維持頻密的清運,期間遺留下來的碳足跡以及廚餘水都可能衍生其他環境議題。
  2. 堆肥處理,需靜止 30至 50天才能完全腐熟,加上廚餘無法被倉儲或排程延後處理,對空間的高度要求,並不是所有縣市都具備條件應對。
  3. 適用於堆肥的家戶廚餘,大多也適用於養豬,兩者重疊度極高,且同樣需調整含水量,但在現行方案下卻必須被分開處理,期間投入的副資材數量以及能源耗費都是值得繼續探究的課題。
認清了台灣現行家戶廚餘再利用方案的缺口和緣由,我們又能做到些什麼呢?參考鄰近的日本。日本對家戶廢棄物的日常回收安排與台灣差別相當大:
  1. 日本政府每週僅安排四天前往家戶端回收廢棄物,且每天的回收品項都不相同,其中家戶廚餘,每週只回收兩次。
  2. 社區內的家戶需輪流負責垃圾場清潔工作。
  3. 家戶廚餘以外的垃圾都需用透明裝袋,其中若有分類錯誤,清潔隊工作人員就會在垃圾袋上貼上「分類錯誤注意紙條」,並退還給該次負責垃圾場清掃的家戶帶回家中作分類。
嚴謹而低頻率的清運流程,重新界定了日本政府與民眾在家戶廚餘回收分工上的定位。家戶廚餘每週僅回收兩次,若錯過了回收時間,家戶端就只能將廚餘留在家中,等待下一次的表定時間。為免家戶因錯失清運時間而讓家中瀰漫酸臭,日本政府率先以輔助形式鼓勵家戶購置能延緩廚餘發酵或加速廚餘轉化成為堆肥的小型家電,埼玉縣戶田市公所更斥資兩億7600萬日圓(折合約新台幣8700萬元)推行「廚餘換花苗」專案,免費提供發酵粉讓民眾對家中廚餘進行第一次發酵。就結果來看,日本家戶不僅與台灣家戶一樣需負責家戶廚餘的分類與密封處理,還兼負了降低廚餘含水量以及作第一次發酵的角色。
台日兩地家戶廚餘回收再利用流程分工示意圖。圖片來源:潘振康。
當然,台日兩地的社會氛圍以及生活習慣,終究有差,直接複製日本的分工方式,必然不可行;但日本透過重新定位家戶在流程中的角色,提高家戶廚餘再利用流程效率的作法,卻值得參考仿效。唯雖同樣屬於人口密集的都會地區,台灣民眾卻享有每週五天全品項回收,且無需額外耗能處理即可清運家中廚餘的便利生活,要如何規劃出一個能在現況、家戶端未來開銷以及環境議題中取得平衡的方案,將成為後續說服台灣家戶接受工作再分配的關鍵,也是填補台灣家戶廚餘現有再利用缺口可行的一步。

第十三次大事記

政二B  方嘉璟 05114206

福島媽媽為10萬人代言 促使聯合國勸告日本政府正視輻射危害

時間:2017/12/20
出處:環境資訊中心

「對我而言,沒有比守護孩子的健康,更重要的事情。」原本住在福島縣西部的園田媽媽註1,於今年10月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述說她做為避難災民的苦痛,結果,德國、澳洲、葡萄牙等國代表,對日本政府提出糾正勸告,要求正視輻射危害,並停止對災民的壓迫。
日本綠色和平為園田女士的募款活動網宣,她想要面向國際社會,述說自己的受災經驗。(據日本綠色和平新聞稿,為保護當事人,只以園田的姓來表示。)
日本綠色和平為園田女士的募款活動網宣,她想要面向國際社會,述說自己的受災經驗。(據日本綠色和平新聞稿,為保護當事人,只以園田的姓來表示。)

園田媽媽的故事

園田媽媽原本住在有著豐富的自然環境的福島縣西部,一家三口在這裡生活。在地人守望相助,孩子們有餘裕地成長,整個町都會關照。她曾經想,會這樣一直和大自然一起生活下去。 可是2011年3月11日,發生東日本大地震,福島核電廠出事;12日,1號機氫爆,14號,使用MOX燃料的3號機氫爆,看著電視直播的園田媽媽,震驚到全身僵直。當機立斷地想:「不快點逃的話,無法保護孩子。」只帶了些方便攜帶的細軟便避難離開了。
大地震過後,心情以及生活都還無法重建,在如此的狀況下決定避難,非常辛苦。園田媽媽做夢也沒有想過,避難生活會一直持續到現在,但她認為,保護孩子才是最重要的,因此繼續著這樣辛苦的日子。
福島核電廠持續放出輻射汙染,但日本政府取消避難區域,以及給避難災民的居住補助,對災民強推苛刻的政策。因為失去補助,有的人儘管不想回去,也因為經濟因素而不得不回去。
園田媽媽覺得,避難災民沒有拒絕被曝的權利,被政府忽視,不被當成核災受害者。
園田媽媽認為,害得人類、動物與大自然受到核輻射被曝,罪責重大。政府與東京電力公司,應該拿出誠意,負起核災責任。為此,她才會和日本綠色和平一起前往聯合國,述說自己的災後經驗,望能引起國際社會的關心。
日本綠色和平擔任資深全球能源倡議員(Senior Global Energy Campaigner)的Kendra Ulrich(來源:官方推特)。
日本綠色和平擔任資深全球能源倡議員(Senior Global Energy Campaigner)的Kendra Ulrich(來源:官方推特)。

綠色和平的協助

綠色和平做為國際環境NGO,擁有參加總會在內的聯合國會議的資格。9月,日本綠色和平發起募款活動「為10萬核災受害者代言 送福島媽媽到聯合國」,在民眾熱烈支持下達成募款目標。
10月,他們的專家和園田媽媽一起,前往位於瑞士日內瓦的聯合國總部,參加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普遍定期審查(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之事前議程。在聽過她的陳述之後,德國、澳洲、葡萄牙、墨西哥,特別就日本政府在健康方面的措施,還有女性與孩童的人權侵害改正,正式提出勸告。
隨著普遍定期審查(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議程,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與聯合國特別報告員,所提出的文件寫明,上述的勸告及同樣的擔憂。
在日本綠色和平擔任資深全球能源倡議員(Senior Global Energy Campaigner)的Kendra Ulrich說:「德國和比利時,就核災中受害的女性與孩童的問題,提出嚴厲的質問,但日本政府沒有確實地回答。
日本政府連自己簽署的國際人權條約都無法遵守,犧牲福島的女性與孩童;這些人不只是在社會與經濟上處於弱勢,而且容易受到核輻射的影響。就受害者的角度看,日本政府應該馬上改正女性與孩童的人權侵害狀況。」
因為福島核災,要求災民回到一年一毫西弗以上的輻射汙染區域,伴隨著許多人權問題。
日本政府在2017年春天,停止了對所謂「自主避難」災民的避難補助,並預計在2018年3月,對於被解除避難指示的地區,中止賠償。因此受害災民有可能因為經濟的理由,在違反自主意願下不得不回到被輻射汙染的災區。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場。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場。

國際社會的眼光

日本綠色和平表示,像日本政府這樣的施政方向,違反了多樣人權相關條約。
德國要求,日本政府返回福島的政策,輻射追加被曝劑量的標準,是1年一毫西弗。這樣的主張,沿用了先前來過日本的聯合國健康權利特別報告員的報告內容。
民主律師國際協會(International Democratic Lawyers)代表,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擔任辯護律師的Micol Savia說:「國際社會要求日本政府,妥善處理核災災民人權問題,特別是女性與孩童的權利侵害部份。我們強烈要求日本政府接受勸告,更改返鄉政策。這些受害的災民,因為失去住宅補助與賠償,只剩下回到污染地或直接面對貧窮的兩種選擇。以國際觀點來看,就是人權侵害,沒有別的形容。」

輻射標準見解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日本發出的正式勸告,內容包括:「日本停止將輻射暴露水準低於每年20毫西弗的受污染區域指定為疏散區,這威脅到婦女和女童的健康。敦促該國緊急制定長期淨化政策,以便儘快將輻射量降至每年1毫西弗以下。有證據表明短時間接觸100 或100以下毫西弗的輻射水準,可能導致高度發病風險。」註2
註1:據日本綠色和平新聞稿,為保護當事人,只以園田的姓來表示。
註2:資料出處,請到 https://documents.un.org/prod/ods.nsf/home.xsp 網站,在標題中的詞語輸入「 Compilation on Japan」,會找到「COMPILATION ON JAPAN : [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 REPORT OF THE 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人權理事會 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 第二十八屆會議 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17 日 關於日本的彙編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報告」。內容有:
46. 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注意到,日本自2011年福島核事故之後,為解決與輻射有關的健康關切而開展的工作。它感到關切的是,日本停止將輻射暴露水準低於每年20毫希沃特的受污染區域指定為疏散區,這威脅到婦女和女童的健康。
50. 健康權問題特別報告員,鼓勵日本研究輻射對兒童健康造成的其他影響,敦促該國緊急制定長期淨化政策,以便儘快將輻射量降至每年1毫希沃特以下。.....特別報告員感到關切的是,公立學校義務輻射教育中關於福島事件的課件中沒有提及,有證據表明短時間接觸100 或100以下毫希沃特的輻射水準,可能導致高度發病風險。(詳見人權理事會 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 第二十八屆會議 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17 日 關於日本的彙編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報告 英文版
註3:本文經上安舞子女士審稿,包括翻譯、編譯與改寫等

心得:311大地震發生至今已過六年,然而福島核災的問題一直是日本急需解決的一項難題。從文中可得知,輻射問題仍未解決,那些被迫遷移的難民們靠著政府的補助、避難所過活,生活已足夠艱辛。但現在政府卻說要全面取消,並要求他們回到輻射區居住,這完全無視災民的人權。倘若該國政府是因為經濟預算上的問題而做此一決策,那是否應先檢討降低或刪除不必要的預算,並設置一套完善的機制,使災民們能有暫時棲身之處且安心地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