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9日 星期日

第十週大事記 政三B 黃彥誠 04114252

系級:政三B
姓名:黃彥誠
學號:04114252

陳登欽/那些我們奮戰的宜蘭價值,那些讓我們傷痕纍纍,站穩不易的一小步!

時間:2017.11.18
出處:上下游
連結: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02860/

內文:

編按: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上任後,研議取消前任縣長任內制訂之「農舍需臨路臨側」等規定,是否將重起農地炒作狂潮,引發全國關切。本文作者曾任宜蘭縣環保局局長,參與從2014年底至2015年春,宜蘭縣府加嚴制訂農舍興建法規過程,回首來時路,與讀者分享心得。

那些讓我們傷痕纍纍,站穩不易的一小步,您看做了什麼?

文/陳登欽(前宜蘭縣環保局局長)

2014地方選舉結束,首都的柯P上場、台灣的地方諸侯大洗牌。宜蘭的林縣長連任,雖然創勝選紀錄,但是大家知道接下來的挑戰,恐怕是空前的。因為,雪隧通車十年對宜蘭的環境壓力,加上年輕世代的覺醒,價值衝突馬上就要浮上來。

2015春節前後,為了找出豪宅農舍亂象、農地違法使用的管理對策,林縣長暫停核發農舍許可三個月,大家應該都記憶猶新。那三個月,農政、地政、建設、環保、稅務,差不多和實質環境管理有關的地方治理機器,都被上緊了發條,在人民權益、法令工具、政治衝擊、價值觀念的各個面向,反反覆覆來回震盪,縣政府團隊為了台灣農地保護戰,為我們相信的永續價值,宜蘭自願站上了對抗農地炒作的祭壇,引起全國翹首囑目。

田中央蓋農舍的潛規則,荒謬的「75公分道路」

就以下面這張照片來做說明。這張照片是所有「種在田中央」農舍的原型。每一棟豪宅農舍在它取得執照的那一刻,都長這個樣子(它是公務員核發使照前,去現場檢查時侯必需看到的。只能這樣,不能看到更多的。)

畫面幾乎千篇一律的是:一條容不下二人錯身的泥土小徑,連接田中央一棟表情怪異的房子,有門𥦬但不正式,還有很明顯未來將要再水平延伸的鋼筋混凝土樑。有橘紅色排汚水管裸露在田邊,遠遠的從田中央拉到路邊。

這照片的畫面中,沒有説明的邏輯是:
(也許是在某個協調農舍怎麼核發建照的會議上,官員和建商的對話。)

A、請問,為什麼我們不能把農舎蓋在農地中央?
B、因為農舎出入總要有通路啊!
A、但是自設通路會佔去農地1/10比例的面積,那麼我們蓋房子的面積就變少了。
B、當然,因為自設通路並沒有做農作。法規規定要計入1/10範圍。
A、……….那麼,我們就設75公分寛的通路。
B、為什麼是75公分?
A、建築技術規則的最小通道寬度就是75公分。
B、…………..
(這就變成了在田中央蓋農舍的潛規則。)

「合法」與「真實」的落差,讓農地不斷流失

當然,你不會在宜蘭看到「由75公分走進去的豪華農舍」,那個連搬沙發進出都有困難的細條通路,只存在政府的文件中。取得執照之後的「美好畫面」就是我們真實在田間看到的,不管你多麼羨慕豪宅生活,那卻是大部分違規使用、農地流失的事實。

從這裡,你可以看到法制管理上的荒謬,「合法和真實」之間的落差。蓋在田中間將可以營造花園、水池、景觀,才能表現宜蘭田園豪宅的賣相,而從道路到田中央房舍之間,75公分小徑兩旁原本屬於9/10的農地將會消失,這很容易懂。但是,怎麼解決這種農地炒作的荒謬?

201547日,制訂「農舍臨路」規範,農委會納入全國規定

201547日,三個月檢討期一到,縣府團隊提出了「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清楚確保農地完整及農民房舍需求「臨路一側、適度退縮」的規範,作為申請農舍的依據。(另外還有從事農業生產的計劃書審查,暫略)。之後,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的人員,又一次次向中央政府(農委會)簡報說明,這確保農地不被違規使用侵吞、又保障真正從事農作的農民房舍需要的規定。

它不但受到農委會的支持,更在不久之後,由農委會公布在修訂的「農舍興建辦法」的全國性規定之中。

往前,當然舉步維艱!

這守護農地農用的小小一步,引來了部分議員、仲介業者、農地投資者的反彈,披著「保護農民權益」的外衣,舖天蓋地的襲來。林聰賢縣長挺住了,並且對已經存在、大批違規使用的「農舍、農地」,後續研議導正的罰款原則、稅務工具的運用等等。你應該看得出來,他在同黨重要同志之間得不到諒解;而在宜蘭這「價格重於價值」的後雪隧十年亂象,宜蘭價值守護者,也沒有對他的政策滿意。

往前,當然舉步維艱!

但是,我們相信的宜蘭價值,一代一代一直用心計較,小心呵護著。當下炒作派的狂瀾和執政者的困境,正是我們滿身傷痕的來源。要怎麼看待走過去,必然上身的這些傷痕呢?

心得感想:

  宜蘭在那麼多年的努力後,終於對於豪華農舍的問題有一些成就,這個時候代理縣長卻認為過去的政策是錯誤的,要推翻之前的努力,這個部份是非常不合理的,農地限制使用來蓋農舍,並非剝奪了農民的財產權,而是農地本身就應該是那個功能,放寬此限制的後果,可能會繼續造成優良農地大量流失,對於我國、宜蘭的農業現況,皆是一大衝擊。

第十週大事記 政三B 王鈞鼎 04114257 標題:光電板下的新鮮事

三B 王鈞鼎  04114257
光電板下的新鮮事


時間:2017/11/20

出處:我們的島 採訪/撰稿 張岱屏 攝影/剪輯 陳添寶

新聞內容:
政府全力推動太陽光電,但過去幾年光電設施架設在農地,引發許多假種田、真種電的爭議。太陽光電設置在農地,是否一定會導致良田消失?怎麼樣的規範與設計,能讓光電板下也有新生機?
屏東潮州的農民余振乾,端出一盤生菜,有芝麻葉、蝦夷蔥、甜菜根等十幾種,全都是從國外引進的苗菜,這些苗菜是溫帶品種,原本並不適合在台灣平地栽種,但是在光電棚架下遮蔽部分的光照,反而創造出它們可以生長的環境。
光電系統業者翁敏傑,原本是學農,曾從事畜牧業,幾年前決定將光電與農業結合,設計遮光率約40%到50%的光電農棚,再承租給農民。目前跟他合作的農民有十多位,栽種作物包括高經濟價值的法式苗菜、觀葉植物電信蘭等等。
另一位屏東農民林得荃,則是在光電棚架下種火龍果、芋頭。他十年前返鄉務農,發現想找一塊適合又可以長期使用的農地並不容易,他認為跟業者合作的方式相對穩定,而且光電棚架是現成的設施,減少許多投資成本。
不過光電結合農業設施,過去幾年屢屢出現負面案例。政府從2013年起,允許綠能附屬農業設施,但一開始法規並沒有對遮蔽率、生產方式等做明確規範,一些光電業者抱持投機心態,假種田、真種電的狀況不斷發生,這兩年地方政府開始執行稽查,有124場光電附屬綠能設施,都遭到廢止。
20176月,農委會公布新的審查辦法,光電業者要在農地上設置光電設施,首先必須有農業經營的事實,營農型光電設施太陽能板的遮蔽率,最多只能達40%。除了遮蔽率,業者必須提出農業經營計畫書,地方政府也會針對生產狀況定期做查核,栽種量不得低於計畫書的七成。
法規規範清楚之後,剩下的問題就是,怎麼在不妨礙農業生產前提下,讓光電與農業結合?

光電與農業是完全不同的專業領域,桃園農改場與光電業者合作,依據植物的光飽和點,選擇需光性較低的農作物,今年初開始在雲林土庫地區試種魚腥草、仙草、蘭花、觀葉植物金花石蒜等18種作物,在遮蔽率40%的狀況下,仙草、魚腥草等14種作物的生長狀況良好,仙草產量甚至比在桃園地區還要高。
研究人員也發現,相較於固定型的光電板,追日型光電板下的光環境比較均勻,比較適合植物生長。桃園農改場研究員這次在雲林做試驗,採用遠端控制,農場有各種溫溼度感測器,可以自動化管理。
光電系統業者看好營農型光電,認為對農地並不會造成衝擊,反而可以創造雙贏。但農委會表示,目前推動農業與光電結合的優先順位,第一是畜禽舍、第二是陸上養殖、第三是水域埤塘,此外包括土壤鹽化、嚴重地下陷區等不利耕作地區,將會集中規劃為綠能專區,不需結合農業使用。
光電系統業者則認為,目前政府推動的綠能專區,不管是在地層下陷等不利耕作區,或鹽灘地等等,都是十幾公頃以上的大專區,這會面臨兩大問題。首先要整合地主與居民的意見,非常困難。第二大電廠將面臨饋線不足的問題,有些地方還要新設變電所,相反的小型而分散的營農型光電,只要設施合理,下方可以繼續做農業生產,推動上相對容易。

心得感想:
過去有投機者以種電為名,哄抬地租到處圈地的狀況,應該被扼止。建立明確的規範、農業結合光電才會有正常健康的發展,光電下的農業,也可以有不一樣的選擇。

第七次大事記

原民權益寫進波昂文件 對抗氣候變遷必先問過這群人
時間:2017/11/17
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原民對抗氣候變遷的重要性獲國際認證。英國衛報報導,世界各國政府15日在波昂氣候大會(COP23)上正式承認,原住民可在保護森林和控制暖化方面扮演領導者的角色。
原民族群長期以來被邊緣化甚至與犯罪連結。此次波昂氣候大會,原民在權利、自治和談判的參與上取得突破性進展。
COP23會場一角,站立者左至右為來自巴西亞馬遜部落亞夏尼加族(Ashaninka)的Benki Piyãko、氣候聯盟(Climate Alliance)執行長博澤(Thomas Brose)、德國科隆市長沃特(Andreas Wolter)。圖片來源:Climate Alliance
「這是原住民的勝利,原民團體一直以來透過爭取承認原民權利,作為保護森林和應對氣候變遷的一種方式。這是一個可觀的進步。」亞馬遜原民社群組織COICA成員金提亞賀(Juan Carlos Jintiach)說道。

波昂文件:氣候行動必須尊重原民權利義務

全球共有3.7億的原住民。根據估計,他們的土地佔世界熱帶森林碳總量的20%,並且經常必須防範伐木者和農民的入侵。過去20年間,原民社群在氣候談判中大多扮演著憤怒的受害者,但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尊重原民社群的土地權利,是防止排碳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之一。
2015年通過的巴黎協定,承認了原民知識在因應氣候變化方面的貢獻,但本週在波昂批准的文件則進一步明文規定,「各國在採取氣候行動時,必須(should)尊重、促進和考慮對原民和當地社群權利所應盡的義務。」
文件也建議原民社區多參與領導,並提到這將能影響預算,開啟綠色氣候基金的可能性。
「這顯示,國際社會日益瞭解到原民和地方社群管理其土地的方式可以是重要的氣候變遷解決方案,因為這些方式有助保護森林和其他自然資源。現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正在建立具體的機制,並提供資金來支持這些工作。」福特基金會代表戴維斯(Penny Davies)說。

全新氣候方案主導者 原民權利走向公平、低碳

現在各國政府在訂定國家氣候目標時應該與原民社群進行交流,儘管其影響力還有待觀察。
巴西前環境部長泰謝拉(Izabella Teixeira)對新條文表示歡迎,並希望這對國內和國際產生積極影響。泰謝拉說:「原民權利對於走向公平、低碳非常重要。我希望這也能幫助巴西避免在這個議程上走回頭路。」
國際環境與發展研究所夏奇亞(Clare Shakya)則提醒,不應該用新的原民參與機制引導他們脫離主要辯論。
「這是向前邁進的重要一步,但前提是確實聽取原民和當地社群的意見,並瞭解他們的知識。...這是讓原民成為氣候解決方案主導者的機會。在這次氣候大會上,許多發展中國家代表都表示,由上到下的氣候行動,實際上讓原民更加邊緣化。今天的決定是改變這個現象的機會。」夏奇亞說。

第八次大事記

全民綠能屋頂 5000戶才有誘因 整合成關鍵


哲二 05113007 劉彥伶
時間:2017/11/16
出處:環境資訊中心

政府衝綠能,全民願意一起衝嗎?今(16)日經濟部提具體「綠能屋頂 全民參與」計畫,確認「政府零補助、住戶零出資」。據經濟部試算,30坪的民宅屋頂,以每月平均用電約330度,加入綠能屋頂計畫後,每月收益約674元,幾乎可抵全部電費!
不過,經濟部認為,每案要先整合裝置容量達50MW才可達經濟規模,對廠商也比較有誘因。換算約等於5000戶住家屋頂。達成2GW的總目標則須要20萬戶。如何有效整合屋頂將成關鍵。
經濟部表示將提供躉購費率加成誘因,也會打破違章屋頂的法規障礙。計畫分二階段,首先找三個縣市先進行六個月的示範計畫,之後再擴大規模。期望2020年前增加2GW綠能屋頂。

讓屋頂成為小型電廠。攝影:陳添寶、陳忠峰、陳慶鐘、張光宗。

躉購費率再加碼  廠商要提供13%以上的回饋

全民綠能屋頂計畫採「政府零補助、住戶零出資」,技術資金均由廠商負責。廠商裝置太陽能屋頂,所發的綠電可全額躉購給台電。以2017年使用高效模組躉購費率來算,每度電可賣6.4695元。這些電費除了支付廠商投入的成本外,還須提供至少10%回饋給提供屋頂的屋主,及3%給地方政府及社區。
住戶部份,能源局以民宅30坪屋頂(可設置10瓩)、每戶每月平均用電約330度估算,每月電費支出約637元~695元。透過此商業模式,民眾每月平均至少可收益674元,幾乎可省下全部的電費。
關鍵在於廠商是否有足夠的誘因。由於躉購的費率年年降低,2018年費率雖尚未出爐,但預估無法達到2017年費率的水準。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林全能表示,參加這項綠能屋頂方案的都必須使用高效能模組。除了使用高效能模組太陽光電高效能模組躉購費率加成6%及北部地區(含北北基、桃竹苗及宜花)加成15%外,參加這方案還會提供額外的費率加成。至於加成比例,能源局不肯透露。
廠商除了要提出13%的回饋(住戶10%、縣市政府3%)還須參加二階段遴選。第一階段的綜合評比達80分才能進入第二階段。第二階段以提供民眾最高回饋比例者優先取得開發權利。意即,廠商要提出超過13%的回饋才可能爭取到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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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經濟部長沈榮津、能源局局長林全能、能源局組長陳崇憲。攝影:陳文姿

上千屋頂整合難度高  地方政府角色吃重

一般家戶屋頂面積不大,難以達成經濟規模。能源局估計,容量達50MW業者才有較好的利潤。不過,50MW估計需要5000戶屋頂,如何整合5000戶將成為關鍵!
能源局表示,整合工作需要地方政府幫忙。計畫將分二階段,第一階段是示範驗證,三縣市優先導入,希望以每縣市1000戶的方式,從中學習整合經驗。第二階段再擴大實施,達成2GW的目標。
能源局能源技術組長陳崇憲表示,以每區50 MW來計算,2GW的目標至少要有40個區加入計畫。區的範圍可能是里或是鄉。完成2GW約需20萬戶的屋頂。
陳崇憲說,民眾個別去跟廠商簽約回饋比例比較小,也不知道該如何選廠商。透過地方政府整合,政府也可幫忙把關。林全能表示,嘉義市、台中市、台南市、彰化市、雲林縣、彰化縣等都曾表達加入的意願。

鐵皮屋頂法規鬆綁  太陽能取代尖峰用電

過去屋頂設置太陽能的一大障礙是屋頂違建。對此,行政院日前已經定調鬆綁
能源局表示,已經與內政部達成共識,預計明年初可完成修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如果是結構分立型、結構共構型都可以安裝。至於設備安裝型則須以不影響公共安全,未被列為分期拆除的對象為前提。內政部也在研議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造的原則,預估可以省下至少半年的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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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為屋頂綠能設備跟違章建築的結構分開C是結構(柱子)共構D是太陽光電直接鋪設於違章建築屋頂。資料來源:能源局
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全民綠能屋頂計畫可將原本2025年屋頂型3GW的目標提前五年,於2020年達成。可增加備用容量率1.06%,有助穩定供電。
能源局解釋,太陽能光電能紓解尖峰用電,取代尖峰每度高達十元的發電成本。且屋頂太陽能發電將優先自用,多餘的才併入電網,沒有饋線問題。經濟部評估,20年的綠收購補助(躉購)將花900多億元。
[註]躉購(FIT)是現行綠電政策。政府為鼓勵用戶設置再生能源,台電以固定且優惠的躉購費率向用戶保證收購綠電20年,確保廠商或用戶投入的設置與營運資金可逐步回收。
心得:
2025年希望再生能源能提高到20%,其實就現在的情況而言,看起來還是極為困難,政府開始推廣太陽能,在人民住家上面的屋頂放太陽能板,由廠商投資,而台電買回,看似得利的方案,要如何去推廣,說服人民買單,其實這還是要有政府加強去提倡,而人民是否具備這方面的知識?這都是我們大家彼此要去面對的問題,不只是政府的責任,也是人民的權利。

第七次大事記

COP23場外 德反煤行動千人佔領森林、礦場


哲二 05113007 劉彥伶
時間:2017/11/10
出處:環境資訊中心

今年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3在德國波昂舉行,然而距離議場不到一個小時車程處,就是德國環境成績單上的一大汙點——萊茵集團(RWE)的露天煤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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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茵集團的Tagebau Hambach露天煤礦場。圖片來源:markus jakobs(CC BY 2.0)
這個礦場近漢巴赫森林,面積85平方公里,是歐陸地表最大洞,也是歐洲最大碳排來源。
從NASA衛星資料看Tagebau Hambach露天煤礦場。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環團決定在COP23前夕非法佔領,直接挑戰化石燃料業。
數千人在5日當天佔領礦場,包圍10層樓高的機具。另有幾十個人在鄰近的森林裡建立營地,阻止煤礦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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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人士包圍10層樓高的機具。圖片來源:Ende Gelände(CC BY-NC-SA 2.0)
圖片來源:Line Skov/Ende Gelände
抗議人士爬上機具,展開非法佔領行動。圖片來源:Line Skov/Ende Gelände(CC BY-NC-SA 2.0)
根據「環境正義地圖」(Environmental Justice Map),這是全球70個「堵路運動」(Blockadia)運動之一 。其他運動還包括美國達科他輸油管、鹿特丹的煤炭運輸、肯亞的煤炭生產。氣候運動人士對於政府進度緩慢感到不耐,只好自己來。
圖片來源:Tim Wagner /Ende Gelände
堵路運動,癱瘓運煤鐵道。圖片來源:Tim Wagner/Ende Gelände(CC BY-NC-SA 2.0)
195個國家簽署了2015年巴黎協定,旨在保持全球變暖不超過2°C。但是迄今為止政府的承諾遠遠沒有達到這個目標,這表示著接下來升溫可能達到更為危險的3°C。
許多國家加碼投資再生能源,但是淘汰化石燃料的進度緩慢,也有人呼籲將這些資源留在地下,但許多國家仍在繼續開發新的石油、煤炭和天然氣資源,包括常被譽為氣候領袖的COP23主辦國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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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被譽為氣候領袖的德國,排放量卻自2009年來一直沒有下降,給了公民社會動員的理由。圖片來源:Christoph Hedtke/Ende Gelände(CC BY-NC-SA 2.0)
根據石油改革國際(Oil Change International)8日發布的報告,儘管梅克爾素有氣候大臣(Klimakanzlerin)的美名,但德國排放量自2009年以來一直沒有下降。
這是因為風力和太陽能的使用大多填補了核電廠留下的缺口,而當地開採的褐煤仍然是萊茵河沿岸工業腹地的主要能源之一。每年,漢巴赫和鄰近的煤礦都會生產3000萬噸比黑煤更髒的褐煤。
德國近四分之一的電力來源仍仰賴褐煤。圖為德國南威爾措露天礦場開採的褐煤。攝影:陳文姿
這份研究發現,除非德國在十年內淘汰褐煤,否則巴黎協定目標將無法實現。但德國不但未能為其他國家樹立典範,根據報告,該國投資海外化石燃料勘探的金額比再生能源多50%。
報告的作者之一麥金農(Hannah McKinnon)表示,德國在世界舞台上扮演著領導者的角色,但卻沒有兌現其國內外政策的承諾。這樣的失敗是公民社會動員的主要理由。
5日的抗議活動是最近德國一系列「到此為止」(Ende Gelände)活動之一,旨在和平阻撓主要礦場的挖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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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e Gelände發起和平佔領行動。圖片來源:Line Skov/Ende Gelände(CC BY-NC-SA 2.0)
第一次抗議活動發生在2015年,1500人進入RWE的Garzweiler礦場。去年,3000多名行動人士(其中許多身穿白色紙衣,帶著一袋袋的吸管來抵擋警棍)佔領了另一個礦坑和Welzow-Süd發電廠。
除了這些通常持續不到一天的抗議活動之外,更有數十名氣候行動人士在附近的漢巴赫森林中住了好幾年,努力拖延礦場擴張時的伐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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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行動人士在漢巴赫森林發起佔領行動。圖片來源:@infozentrale(CC0 1.0)
圖片來源:Infoletta Hambach(CC BY-SA 2.0)
部分氣候行動人士長期住在漢巴赫森林,以拖延礦場擴張。圖片來源:Infoletta Hambach(CC BY-SA 2.0)
大部分人在樹上蓋樹屋住在裡面。他們堵住道路、挖壕溝,把手銬在樹幹上、躲在隧道裡,就為了保護棲息著珍稀物種,卻不斷因為褐煤礦擴張而被砍伐的森林。
一部分的人在樹上蓋樹屋居住。圖片來源:@infozentrale(CC0 1.0)
圖片來源:Infoletta Hambach(CC BY-SA 2.0)
氣候行動人士在森林裡製作路障。圖片來源:Infoletta Hambach(CC BY-SA 2.0)
近五年來,外界對這個團體的支持穩步成長。在波昂,來自其他國家的行動人士也聲援德國反煤團體的活動。
原住民環境網(Indigenous Environmental Network,IEN)執行董事高德斯(Tom Goldtooth)表示,RWE煤礦象徵了賺錢的公司可以破壞環境,地方居民和公民社會反抗卻得被逮捕的全球系統。
在議場邊,高德斯和其行動人士設立了一個國際自然權利仲裁機構,審議危害環境的罪行。
※本文與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合作刊登

第八次大事紀

草皮用除草劑 孩子如何玩得健康? 郭華仁:農環部門應聯手改善

日期:2017/11/18

出處:台北訊
05114157 政二A 孫筱棠

赤腳行走在公園,或仰臥校園草皮,原該是舒服愜意的事情,但若足下的草皮,不知何時噴過殺草劑,這種愜意感還能依舊嗎?我們以為農藥農用,其實不然。立委蔡培慧表示,全台一年使用20818噸除草劑,其中15%、約3000多公噸非用於農地,可能在沒有預告的情形下用於公園、校園或鄉間小道,間接影響幼童健康,雖然違法卻沒有單位可投訴,形成執法漏洞!



使用過除草劑的草皮,距離孩子遊憩場所就這麼近。圖為嘉義溪口鄉一景,賴榮孝。
昨(17)由立委蔡培慧、學者及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落實農藥農用,公部門應重視農藥非農用亂象,不是只由農委會發公文要求,而應積極發展配套措施。
儘管農委會發文重申農藥農用,果效卻和農地農用不分軒輊。為了維護公路兩旁、溝渠、甚至公園遊樂設施等非農地的整潔,縣市政府、鄉公所、學校等單位,帶頭使用除草劑防止雜草生長,達到維持市容景觀之目標,不但「農藥非農用」,更讓人體暴露於藥劑接觸的風險中;由於缺乏相關配套,噴灑時間也未公告、來無影去無蹤,民眾家中飄來農藥味、居家物品疑似受到農藥汙染,即使通報可能求助無門。
依據歐盟與美國環保署評估,已有多種除草劑被判定疑似環境賀爾蒙,即使微量也可能干擾動物內分泌,甚至可能影響兒童健康。現場播放埔里的年輕媽媽們的心聲,擔心孩子在公園、戶外綠地玩耍,卻無意間增加健康風險。「小朋友喜歡赤腳踏草皮,多少會接觸到皮膚,如果農藥劑量過高,沒有規範,對身體健康可能有影響。」憂心寫在臉上。
目前宜蘭縣政府和台北市政府雖有自治條例可管,但應進一步在非農地禁用除草劑。
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制定除草劑規範自治條例的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劉月梅說,新竹大山貝護蛙過程體會到,因產業道路兩旁噴除草劑把辛苦保育下來的成果毀於一旦。不但影響蛙類,也影響空氣、土壤和水源。為此,志工們為了護蛙不得不自己動手除草,不久之後,不少人來採草,例如魚腥草、野薑花葉子包粽子,或採咸豐草餵雞吃。由此得知,當地人對於使用除草劑並不認同,只能默默承受。

遊樂場旁的草皮使用除草劑,如何讓孩子玩得健康?圖為嘉義溪口鄉一景。攝影:賴榮孝。

郭華仁: 農委會、環保署應推動不用除草劑的替代選項

台大農藝學系名譽教授郭華仁指出,除草劑使用是環境安全的問題,是《環境基本法》賦予環保署的職責,在除草劑管理一事,不能推諉卸責。他舉美國環保署為例,因受《寂靜的春天》一書論及農藥對環境造成的傷害,而促使環保署的成立;農藥對於環境造成的影響,可說是環境保護的濫觴。
《環境基本法》31條「環境基金」賦予環保署「負責環境清理、復育、追查污染源、推動有益於環境發展之事項」,他建議不用除草劑、以工代賑,就能創造很多就業機會。
近年來的研究,台灣使用的除草劑對動物會造成傷害,例如巴拉刈、丁基拉草、固殺草、嘉磷塞等,尤其是嘉磷塞與其初級代謝物,使用後流到地面上,和土壤顆粒結合,結合之後透過風吹影響人體,或雨水沖刷流到水域,影響水域生態,可說無所不在。又因嘉磷塞可能導致癌症,一些國家想禁用不得其門。
農委會雖於今年十月下達命令,公告允許使用的範圍才可以用,範圍外不得使用。但核可使用的範圍仍包括農地與非農地。以農地中「非耕作農地雜草」為例,是指休耕地可使用除草劑。郭華仁認為,休耕地領有政府補貼,應顧及公共利益積極作為,要求種綠肥領補貼;種綠肥後,可於下一季直接剷掉、成為土地養分,就可減少除草劑的用量。
另外,非農地雖准許用於森林造林地、小花蔓澤蘭、玫瑰盆花、百慕達草及地毯草草皮、水生雜草布袋蓮等項目,仍有辦法不用除草劑。例如雇工移除小花蔓澤蘭及布袋蓮,高爾夫球場已有有機球場,應鼓勵其他球場也能朝向友善環境的做法。而森林是生物多樣性豐富之處,不該為了造林使用除草劑。
他也臚列環保署各處室可做的事情,無論空品、水質、毒物、土壤地下水等,幾乎都受除草劑影響,又有法令支持,應積極作為。

防檢局:開放用藥多有其歷史背景  可列入檢討

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解釋,除草劑開放用藥都是20年前的登記案件、有其時空布景,至今幾乎少有申請。而如果實務上,不會被小花蔓澤蘭入侵的農地,林務局也推動不用藥劑;林務局長期來也未申請造林地用藥。因此,如今使用的藥劑,有許多是早期登記的案件,若已不適用,農委會可進行檢討建議。
他重申不在核准範圍內不許使用的原則,即使是開放使用,也需基於對使用人、環境以及不知情的第三者的影響評估。目前農藥已進入全面管制,買的人要登記,販售者也要定期呈報,是可以查核的;明年將全面電子化申報。
馮海東表示,真正管理農藥使用或制定自治條例,都是地方縣市的權責,應督促地方政府執行。但是蔡培慧認為,農委會不能期待縣市政府都能制定自治條例或只發公文解決,而須有配套措施,對於不作為的地方政府提出罰則,協調各縣市把管理的原則和配套措施擬定出來。即便非農地禁止用藥,仍需間隔一段時間重新盤整現況。
環保署代表說明,除草劑的核發管理都是農委會,基於環境保護的立場,農地之外都不該使用。由於環保署「不管除草劑」、也沒有相關罰則,即使民眾通報居家飄來農藥味,可能求助無門。

蔡培慧:公共場所絕對不可使用除草劑

「公共場所絕對不可使用除草劑,特別是遊憩場所和景觀設施!」蔡培慧以法國為例,自2005年推行國家農藥減量政策,對農藥使用有強制性規範,且規定自2020年起非農地不再使用農藥,公共場所、學校外200公尺禁噴農藥。美國加州州政府11月初則通過新規定,週一到週五上午六點到晚上六點間,國中小及日托中心週邊0.25英里內,不可噴灑農藥和抗菌劑。同時要求,國中小和日托中心週邊0.25英里的生產者,必須提供校方及農業部門年度告示,預告接下來一整年用藥的時間點。
他要求農政與環保機關要將媽媽們的擔憂放在心上,應合作積極管制除草劑使用,落實農藥農用,非農業用地如托兒所、學校、公園該如何禁止、管理,並於半年內制定公共場所雜草管理系統和配套措施,保障孩子們在戶外放心玩耍、親近自然的權利。
立委蔡培慧落實農藥農用三項訴求:
一、公共場所週邊200公尺禁用除草劑
農委會應落實《農藥管理法》之精神,除函送各縣市政府宣導除草劑管理,表列核准之使用範圍,應有更多細節,如規範公家機關,公共場所週邊200公尺禁用除草劑,特別是遊憩場所、景觀設施、居家、校園、醫院等場所。
二、半年內研議公共場所雜草管理細則與配套
非農地雜草由誰管理?管理依據為何?環保署應協助地方政府,半年內針對不同土地利用的環境維護,制定管理細則,包含在目前的空氣與水監測系統上,增加鄉間校園農藥使用監測項目,同時研發與推廣友善環境的雜草防治方式,在安全、景觀、生態三者間取得平衡。
三、聘僱人力維護景觀、創造就業機會
地方政府應聘僱人力採友善環境的防治方式,管理公共場所景觀,創造就業機會。經費不足之縣市如非六都地區,應由中央補助相關經費。(資料來源:立委蔡培慧國會辦公室)
心得:
文中提到除草劑不但會造成環境污染同時也會影響人類身體健康。舉例其中一種除草劑「巴拉刈」作為例子,巴拉刈也叫做對草快、克蕪蹤,是一種劇毒除草劑且易溶於水可以在不傷害植物根部的情況下除草其毒性在接觸土壤之後會失效。不過,也因為它的毒性對人類100%有效,被諸多國家禁止使用。
巴拉刈對和動物有劇毒,會造成肺纖維化,最終導致呼吸衰竭死亡。人類攝入3毫升即可致死。
巴拉刈進入人體後會富積於肺泡細胞和腎臟,導致肺泡內和肺間質纖維化,且3周內急性呼吸衰竭。
巴拉刈在人體內幾乎無法被分解,以原形經排泄物或是乳汁排出。
為了怕產生誤食的危險,政府有要求廠商在農藥中添加色素和臭味劑,但是難保在噴灑的過程中不會殘留(主要用於棉花、大豆等),累積下來也會對周遭環境及居民造成危害。全球目前只剩下台灣和中國在使用,政府於2012年曾有要禁止巴拉刈的使用,但由於用量過大,影響範圍太廣而作罷。
期望政府能找出在環境保護與經濟之間找到平衡點,而不要為了經濟去忽略人民與土地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