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9日 星期日

第六週大事記

中延B 02111232  黃律慈

創紀錄!RCA工殤案 二審加碼判賠486人共7.1億



時間:2017/10/27
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1027/1229729/  (蘋果日報)
 
國際大廠美國無線電公司(RCA)1970至1992年在台設廠,於桃園與竹北、宜蘭設廠生產電視機的電腦選擇器等產品,因使用三氯乙烯等溶劑,導致關廠後遭員工指控不僅嚴重污染土地和地下水,更造成上千員工罹癌、生病,至少221人因此死亡。529名受害員工及家屬提集體訴訟求償27億餘元,台北地院2015年4月17日判RCA與購併RCA的法商湯姆笙,須連帶賠償其中445人共5.6億元,判賠工殤人數與金額,均破司法紀錄。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判RCA等4公司應賠償486人共7.1億餘元。

工傷協會與RCA員工關懷協會也在宣判前發出聲明稿指出,在二審結束前,有超過40名RCA員工關懷協助會員在入會後過世,也有許多受害人從可以講話,變成無法言語。而為爭一個公道,下午上百名RAC工殤受害人與家屬湧入高等法院等待法院的判決結果。受害員工提告主張,RCA(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在台設廠22年期間,使用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31種有機溶劑、焊錫,卻未善盡環境維護與污染管控責任,對員工也沒教導如何防護毒害,任由員工將極可能致癌的三氯乙烯與四氯乙烯等有機溶劑隨意傾倒,導致廠區土壤與地下水遭受污染。此外,員工指控RCA未提供合法防護措施,廠房內也沒設置合法的排氣、換氣裝置,導致員工與家屬皮膚、呼吸曝露於高濃度有害有機溶劑及氣體中,甚至RCA以遭污染的地下水作為員工飲用水及員工餐廳飲用水、員工宿舍洗澡水,造成員工及當地居民罹患癌症風險高達0.3%(高於醫學上可接受的0.01%到0.0001%安全範圍),2004年提起求償案時,員工發現罹患癌症者多達1300餘人,其中200多人已死亡,人數陸續增加中。RCA則透過律師辯稱,員工指稱公司使用有機溶劑的種類、時間與事實不符,且RCA桃園廠使用的有機溶劑符合當時科技及專業最先進水準,員工並未暴露在三氯乙烯之下,且接觸其他有機溶劑也未達危險程度,員工罹病與工作環境沒有因果關係,求償金額的計算並無合理依據。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有機溶劑污染賠償案中,要以自然科學方法闡明因果關係甚為困難,若要求缺乏科學知識的一般人舉證更加不可能,且實務見解多認為,公害事件無須嚴密科學檢證,只要有「如無該行為,就不致發生此結果」的某程度蓋然性即可,也就是說,僅須證明RCA的行為所增加的危險,已達「醫學上合理的確定性」,無需進一步證明RCA行為造成員工罹病,因此前年判決RCA與湯姆笙,須連帶賠償445名員工或家屬共5.6億元。(丁牧群/台北報導)【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16:09
更新時間:20:13
RCA工廠工人群聚高院聆聽判決後,召開記者會向大眾表達支持與謝意。林啟弘攝
RCA工廠工人群聚高院聆聽判決後高呼「立即賠償」訴求。林啟弘攝
RCA工廠工人群聚高院等候宣判結果。林啟弘攝
RCA工廠工人群聚高院等候宣判結果。林啟弘攝
RCA工廠工人群聚高院等候宣判結果。林啟弘攝



心得:
RCA事件不禁讓人想到資源分配不均、勞工環境差勁的台灣狀況。以RCA而言,女工努力為公司工作、於是公司有了收益,然而公司取得的收益並沒有平分給所有參與勞動的人,而是上位者取得大多數的利益。就連飲用的水也有差別:女工們喝的是受污染的地下水,上位者卻是喝醫護室裡的蒸餾水。

RCA關廠至今已經25年,最新的整治資料顯示必須到2018年才能夠完成。然而RCA整治計畫已超過10年,前後展延超過三次,雖能夠逐步恢復,但對當地人的健康以及生活早已造成不可抹滅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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