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4日 星期日

第十三次大事記

明年元旦擴大限塑 生鮮包裝袋等不在限塑範圍


時間: 2017/12/21
出處:環境資訊平台
連結:http://e-info.org.tw/node/209154

「未來民眾購買手搖飲料、超商咖啡、麵包、蛋糕、藥妝品等,都得自備塑膠袋」2018年元旦開始,擴大限塑,7大類行業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若是店家違規,第一次勸導沒有改善,可直接開罰1200元到6000元罰鍰。
北市環保局表示,2018年元旦起,美粧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西點麵包店業等7大類行業,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 至於供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現行環保署規定厚度須達0.06公厘,2018年開始會取消厚度限制,業者可自行選擇最適合的厚度,塑膠袋價格則由業者自訂。


環保署管制說明:http://enews.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60815165139

心得:過去因為塑膠袋不用錢或是價位低廉,被大家濫用。我認為這樣的規定就很像是垃圾袋隨袋徵收費用的政策,雖然看似小小的改變,但能對環境幫助的幅度有一定程度。但是另一方面來看的話,這也會是個不太方便的東西,因為我們生活既有的習慣已經被塑料包圍,可以猜測這樣政策的改變也一定會造成消費的一些糾紛,也希望政府能在消費層面訂立一定的機制或是措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